你好,我住江西宜春市上高县。2010年19号晚上9点55分,在我家下面发生一起杀人事件,我妈被捅到了心脏现在稳定了下来,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我奶奶被捅穿了肠子。脱离危险期,还有一个人被捅了2刀也脱离了危险期, 那个人前天晚上在新余被抓住, 这个人30多岁,当时没有喝酒 ,检查了他 也没有精神疾病。 他家了特别穷。 30多岁没有结婚。我想问问, 难道这些医药费全是我家出吗? 10多万。他一毛也拿不出。 谢谢你
他去坐牢 要坐10几年。 那里来的钱,他家亲戚有钱都不会借给他, 那这医药费就是我家出? 听刑警说, 可以申请什么国家补贴, 有这回事吗
这两种行为应该怎么区别?假如当时你是张剑,采取什么的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而又维护到张剑的权益呢?张剑事件中,非法拆迁的行为有没有得到处罚呢?应该得到什么处罚呢?
赵某和李某仇,赵某连捅李某数刀,李某顿时流血不止,拼命叫喊,赵某于心不忍,连忙送李某去医院,李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请问赵某这种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肇事司机逃逸时对被害人实施再次碾压,我能不能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向公安部门报案
我家人被交通肇事司机倒车撞到后碾压,在得知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改进档加速逃逸。在这一过程中对被害人再次碾压,造成二次伤害。目前交通事故还在调查阶段,逃逸司机7.8天了仍未自首。 我认为肇事司机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我能不能据此向公安部门报案
案情:2010年2月25日上午,XX镇XX村上、下龙坪两屯群众大量聚集,阻挠九敢坝水利维修和瓦窑水利渠道施工,并将施工方一辆小车及运料车拦住。及有可能发生群体械斗,情况紧急。 原因有:一、2010年2月25日上午,施工方没有经过户主同意擅自接群众的家庭用电用于抽水,群众以此为由大量聚集,阻挠水利施工;二、2004年因修建
9月中下旬辞职(在家利用电脑发了封辞职信给对方公司辞职),一直没有去办理离职手续(由于一些特殊原因),9月22日有发消息给对方一个领导告知辞职,但未得到回复,同天网上在家网上发辞职信给对方公司一位领导人,同样未得到任何回复;这之后的第二个周一,将门卡和寄存箱的钥匙邮寄给对方的另一位领导,并希望对方将本人
我姐姐在09年五月份左右被领居辱骂和孔下得了精神病!在案发时多次报警而派出所从未出警后我姐得下精神病派出所才管。在今年三月份离婚户口非农业在乡镇上。在今年十月九号杀死我两个三岁左右女儿,在我姐杀人之前一直在吃药。后派出所让我父母拿钱给我姐治病,还说让我父母做为我姐兼护人,如果不做除非让我父母死。现在我
一年前甲方和乙方因琐事发生争执直至大打出手,过不多时乙方喊来其他人员要报复甲方并持凶器,这时经旁观者报案警察赶到将甲方两人乙方若干人带回讯问并留案底(现在乙方有几人在关押期间)后双方各自看病,甲方经鉴定为轻微伤乙方一人出院一人一直为给出伤情鉴定,近期其鉴定为重伤致使甲方一人被拘提。请问此事件甲方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