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离职,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在原来单位职务是副厂长(工厂当时是乡镇单位属于南汇区下沙镇政府,副厂长是厂长任命的,没有政府红头文件。)现在原来单位要拆迁,像我这样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也没有发放安置费,是否可以索要?或者还有没有其他补偿? 另外,工厂本来是属于下沙镇政府所有,后来资本转让实际
怀孕3个月,外企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劳动合同至2010年11月底到期,2007年1月19日开始工作,现在月工资1380元(基本工资800元,低于青岛规定的最低标准920元),求助各位律师,我应该获得多少补偿?谢谢!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谢谢
我在工地上班,现在怀孕6个月了,在公司工作已快三年了。最近公司把我调去别的工地,我给那边工地经理打电话,经理说让我在家等着,他在联系我。等了十天左右,公司打电话说我没去报到让我去办离职手续。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不是变相的开除孕妇啊,需要哪些补偿吗?
各位热心的律师: 大家好,我是一个国营企业员工(不是正式,属于合同工,即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于2009年4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是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0年8月1日起,我所在的单位财务部门取消,合并到上级单位同意核算,现在公司即将作出辞退我的决定。 我已经于2010年7月初怀孕,
工作四年,没签合同。 现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提出哪些补偿? 请不要简单回答申请劳动仲裁之类的话。我已经问过仲裁科,他们只说公司不能辞退孕妇,没有具体赔偿的法规。 请具体点回答问题帮下我。万分感激。
我在广州市一家公司工作了望5年,现已怀孕三个月,我的合约还要到2012年才止,现公司经营不好,正清算,并给所有员工结算工龄,预计过不了几个月就会倒闭。按法律孕妇是不能中止合约。现公司给我两种选择 1。按正常N+1清算工龄,没有育期+产假+哺乳期。 2。不买断工龄,断续合约,留下来工作。 我觉得公司不合理,对于第
单位破产后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在办理退休时不交回就不给办理退休吗?
你好,我父亲的单位因城改造去年被拆除,单位因此宣布破产,且给职工按工龄发放了经济补偿金,我父亲因此得到了四万元的补偿金。之后过了几个月单位就把职工都召集回去,让大家把补偿金都交回去,还有了“等退”及“不等退”的说法,大概意思就是:你要是把钱交回去,到你退休时厂子一次性为你交清这些年所欠的养老保险,你
新乡县人民医院规定参合农民必须在入院当天办理新农合登记,过期不予补偿。合理合法吗?
我女儿于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到新乡县人民医院分娩,10日(星期日)晚进行的剖腹产手术,11日我们到医院合管办进行登记时被告知必须于住院当天进行登记,现在已经过期,不予办理登记补偿,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本争议地从91年开始到2003年长期未建设,因此政府应当注销指定的而未建设的宅基地,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