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是某美容院的老板。A在B的美容院工作,帮忙顾客针灸、推拿。C是B的一个顾客。有一天,C因身体不适到美容院做推拿,由员工A负责。在治疗过程中在A的建议,并征得C的同意下将C脖子上的金项链取下,但在治疗过后,A未能及时提醒C带走金项链,于是A将金项链打包装好,将物品上交给美容院老板,即B,并对B宣称“我已经把项链装好了,如果再发生遗失的事,我不负责。” 于是B将项链锁在收银柜里。第二天该顾客打来电话确认项链遗失的事,并说过一两天来取。但一直过了十几天,都未见C来取项链,A,B都狠焦急。后来C终于来了,但是打开收银柜,发现首饰已经不翼而飞。D是B的一个老顾客,并是B的朋友。D经常到B的美容院光顾,有时也会在收银台旁边的电脑使用美容院内的电脑。不排除D在某些店里较忙的情况下,乘乱盗窃B放在收银台里的首饰的可能。但由于美容院的管理工作不是很到位,顾客候诊区和员工工作区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很多顾客在店内等待并且恰巧员工都去忙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接近收银柜,另外,除A以外,还有另外两名员工员工也能接近收银柜。。。综上,因此不能确切是谁盗窃了金项链,所以找回项链是不可能的,只能对C进行赔偿。在C要求对其金项链在店内遗失这一情况进行赔偿的情况下,谁该负有主要责任?D有没有成为被怀疑对象的可能性?经协商,C表明其项链价值3000.要求A、B对其进行经济赔偿,即两人每人赔偿1500.员工A表示很委屈。请问这样定论合理吗?
这件事到底该如何处理才合适?
C对于该项链的遗失负不负有一定的责任呢?毕竟C没有及时到美容院取走项链,如果C在第二天就取走项链,就不会发生项链遗失的情况。美容院负责人和员工A应当负全责吗?
在美容院扎耳洞,打歪了,碰到骨头了,他的失误,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吗?
您好,我前3天在美容院扎耳洞,昨晚换耳环时,发现俩耳洞全都扎歪了,左耳都碰到骨头了,前两天就疼,以为是正常呢,原来是碰到骨头了!右耳也是歪的,到没碰到骨头,但是耳环穿不过去,不是使的劲小,而是他扎的不正,我24K耳环都折了,我今天找她,他说重新给我扎,我不想让他再碰我耳朵了,他今天态度非常差,他说“你随
顾客试衣服大概2个小时在开始我提醒顾客拿好自己贵重物品之后把手机丢了顾客要求赔偿原因是在她最后一次试衣服时没提醒她而且没有明确的告示牌提示 请问谁该负责赔偿
本电脑店由于顾客电脑维修后本店话费成本花费100余元,还未修好,在本店试机时,不慎被盗,顾客要求赔偿5600余元,未果。由于顾客电脑是3年前的旧机,现今已停产淘汰,市场可回收同款机型仅需1650-1800元,顾客坚决最低赔偿2600元,但要价过于离谱,本店无法接受,协商未果后顾客欲将本店另外一台笔记本电脑占为己有,经顾
在职期间遗失物品,离职后公司以此为由要求全额赔偿,是否合理?
几个月前,向公司综合部借了投影仪开会用,借的时候在登记薄上登记借用,但是后来还的时候,忘记在登记薄上写已还,只是跟办公室的人说了一声。几个星期后,公司发现当时我借用的投影仪不见了,办公室的人也不承认我跟他们说过,我也协助公司在内部寻找,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找到。现在我离职了,还有最后一个月工资和奖金没发
顾客在我店里美容时,为不妨碍美容,本人经其同意将其项链摘下至于美容床上,美容完毕后本人忘记叫顾客带好,10小时候顾客致电坚称项链在我店遗失,但是店里确实找不到,本人也没有私藏。请问本人有义务向顾客赔偿吗? 本人只记得自己没有叫其佩戴,但不知道顾客是否自己佩戴会装包。
在东航贵宾休息室遗失手机,报案后警察查看监控录像,由于所处位置未安装摄像头,无法锁定嫌疑人。 请问是否可以控告东航呢?胜率多大?
上课前两学生互相玩耍然后追逐,跑到前面的关门时使追赶的乙撞伤脸缝了十多针,医生说脸上肯定有疤,学校处理双方各赔一半治伤费,乙家长要求美容
上网顾客突然死亡,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要求,网吧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4年5月1日下午,在昆明经开区一网吧内,一上网顾客突然死亡。发现死者有异常情况的是同来上网的死者的亲弟弟,另一顾客报了120,网吧工作人员打了报警电话,120赶到现场时确认人员已经死亡,由辖区派出所对现场进行勘查,认定为事故,并非案件。当天晚上死者家属就将网吧设为了灵堂,第二天向网吧负责人提出了160万元的
2014年6月9日晚上,一名顾客在我们餐厅用餐将一顶帽子落在了餐厅就走了,帽子被餐厅服务员捡到并交给了当班的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将帽子暂时放在办公室,以备顾客前来寻找。第二天(6月10日)的值班经理在整理办公室时将帽子当做不相干的废品当做垃圾丢掉了。结果,6月10日晚上顾客到餐厅来寻找帽子,餐厅没有隐瞒,将事情经
因下雨晚上下班后就将电动自行车放在单位,当时也跟值班的保安说了要他看好,但是第二天早上5点多钟就被盗了,还有调了监控看到。然后单位有对保安做罚款处理,但是就没有赔偿给我,我能否要求单位将保安罚款的钱赔给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