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和某公司签署了份劳工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合同中写明头一年每月扣留我百分之五十的工资作为押金以及培训基金,一年后返换。合同中还写明五年内我单方面解约、离职,必须赔偿公司对我的所有培训费用以及头一年所扣得押金。公司这么做合法吗,这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我单方面解约是否要进行公司合同中所写明的赔偿?
我们公司是美股交易公司,公司员工的职责就是负责炒股,我们是没有底薪的,员工的薪水都是按照你每月炒股赚取的多少来提成的,提成很高. 我们的工作时间是跟着美国那边股市的时间走,是日夜颠倒,节假日也是按照美国那边的来放,中国的假日一般是放不到的 这样的一个公司,在关于劳动薪酬,休假等方面要怎么来具体制定合同的好.特别
退休后,到某公司当清洁工。于2008年7月和该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6月底。2009年7月底,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裁员。公司只支付09年7月底的工资,此外无任何补偿。请问,按劳动法,还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请各位帮忙,谢谢。
公司的合同只是一个范本,没有写公司名称,只是写了一个北京信息咨询部, 最后的甲方也只是一个章,并非公司章,也没有个人签字和名章,章上写的是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潘长春信息咨询部 但是我所在公司不是这个名字,前面的法人代表也不是我上司的名字 , 我麻烦问下,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么? 而且没有写公司注
在单位工作了接近20年,被辞退,无劳工合同,没买保险。单位该有何补偿?
单位工作了接近20年,被辞退,无劳工合同,没买保险。单位该有何补偿? 每年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没提前一月通知的情况下多加一个月补偿, 没签定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补偿吗?还有就是是不是,就算工作了20年,也最多补偿12个月的工资??? 如还有什么情况,请具体说明
我是一名服装专卖店的员工,想要咨询一下您,专卖店在招聘员工时是否要签订劳工合同? 当时来时老板说试用期三个月,可没有签合同。现在想要离开这家服装专卖店,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了。 还有,当时有押金。这样是否会扣押金。
本人于2009年3月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月800块钱工资,并从800块工资中交百分之五十的保证金,作为一个学徒,每六个月经主管考核一次,达到要求,加300块工资。保证金前半年扣百分之五十,之后扣百分之十五,扣两年后终止,然后再为公司服务一年。由于另有发展决定辞工,请问那个保证金能否拿到
我是某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部客户经理,我于去年7月进单位并签到劳工合同,合同所写:基本试用工资1200,转正1400,公司有权根据公司条款政策奖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现在的问题是 由于现在是淡季业绩少,没有达成任务,已经退回到试用期(1200)再加上业绩不满10万,根据公司条款工资打对折,只发我600块的
我进这家新开的公司已经5个月了,公司也没与员工签劳工合同,并且发头三个月的工资每个月得扣800元押金,但是公司没有跟员工出具押金押金收据,也没给员工工资条,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员工应当怎样正当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