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2001年进我们现在这间公司的,2003年开始买保险,新劳动法出台后,公司要我们签了一份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合同,现在公司准备在2011年年头注销,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要求工龄补偿金,工龄补偿金是按我进厂就开始算呢?还是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算,我还能要求哪些补偿金?
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08年2月14号--09年3月31号,现在公司要和终止劳动合同,要我签定了一份协议:上面约定我在3月31号前做完相关的交接工作,公司补偿我3400元. 请问:1、我合同到09年3月31号就到期了,公司为什么还要赔偿我3400元? 2、公司对我的补偿依据是什么? 3、我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和正常的辞职程序有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7月份进厂,其中01-03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之后是签的,2010年9月底我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请问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给予我怎样的经济赔偿? 如果我只能拿到3个月的经济补偿的话,那我与08年1月1日后进厂的员工有什么两样,这样子陪的话,我太亏了。难道我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进公司的,其中01-03年公司没给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接下来03-10年7年时间跟我签了8次合同,其中还有签半年的,10年9月底我的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要到10年工龄了,我感觉挺冤的,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有怎样的经济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大家好!是这样的,我在这间厂做了十几年了,这间厂准备2011年的一季度注销,老板想我们工人在2011年1月1日就不用上班了,因为交上劳动局的合同大家都是签到2010年12月31日止的,他说这样他就不用赔付我们任何工资了,我想咨询一下你,新劳动法是不是连续签订三年合同的会自动转为长期合同?我们厂这样的情况老板要不要赔给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