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起算的话,是只改给予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之前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所以总共可以要求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应补三个月工资.
如果是合同自然到期,单位方不续签合同,那应该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给付年限,应该是3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