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1998年嫁到上海,但户口却没有迁到上海,现在户口还在农村。2005年我村重新分土地,却没有给我大姐分土地,曾经向村长反映,却说分地是各村小组的事,不予理睬,五年过去了,我姐还是在上海打工,却一直没有分得应有的土地。 请问这合理吗? 如不合理,我应投诉谁,投诉谁? 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谢谢
我家门口附近有一块菜地,自1984年来,经母亲开荒使用到现在。该土地很多年前曾是爷爷开垦的,后来慌了几年,母亲重新开垦。在92年分家的时候,爷爷将该地分给叔叔,但是不幸的是叔叔当年未婚就意外去世了。因为爸爸是长子,所以叔叔的后事一直都是爸爸一人在打理。该地也一直妈妈在开发使用。前几天,在姑姑的唆使下,奶奶
我还没有对象的时候18岁生产队就划了所谓妻子和孩子的土地,当时考虑要交农业税和队上划的地很远就没有要孩子的地,而当结婚有了孩子的 时候,生产队拒绝划地给孩子。而是把有人退的地平均划给了全村人。我的孩子就这样没有土地12 年!现在因为土地确权问题,生产队集体开会得出了一个排轮侯缺的方案,而且有三分之二的村民
因全椒火车站附近进行商业规划发展,本村及周边的村子,都被征用,包括,居住房屋,农田等规划征用区内所有东西。 襄河镇有委托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结合本县的情况,给出以下补偿标准: 1. 居住房屋:950元/平方 2. 农田 :20000万/亩,(10月1日前给出的标准是 22000元/亩,过了2010年10月国庆又降低了20
我父女二人为农村户口,1998年分地时未能及时回村分地,在分地前户口便丢失(但并未迁出),2005年重新补立户口,并向村里所要土地,同时要求补偿1998年至今的土地使用款。村里以我们户口为新立户口为由,拒不补分土地和补偿钱款。请问是否合理?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80年第一次分田地到85年中央1号文件,大稳定,小调整的指导,村委员会未有按照村民组织法开村民会议讨论承包方案,当时村里已半数人移居澳门或死亡,家庭已不存在,村委员会为了少做工作,违背村民意愿,按照80年承包方案延长30年,对当时农业户口村民没有承包土地,因此对当时农业户口村民很不公正,公平的原则,请问可否
律师您好! 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为扩宽道路,把我家位于路旁边的房子拆了,作马路.补偿为: (1)给每人80元/月,共3个月的租房费用; (2)房屋及装修按580多一平方的价格补偿; (3)土地征收给1万元. 房子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到现在2年多了还没有划给新的建房地.我们家都没处建房。。。 这样做合法吗?请帮帮我!谢谢!
律师您好! 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为扩宽道路,把我家位于路旁边的房子拆了,作马路.补偿为: (1)给每人80元/月,共3个月的租房费用;(仅3个月,未继续给付) (2)房屋及装修按580多一平方的价格补偿; (3)土地征收给1万元. 房子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到现在2年多了还没有划给新的建房地.我们家都没处建房。。。 这样做合法吗?
您好! 本人在农村有承包土地,期限30年,土地承包证上的名字是本人。承包期内,由于本人有其他事物要做,则基本上没有管理自己的承包地,本人弟弟要利用此块土地进行水果种植,因此便口头允许让其使用,切每年分文不收,无偿让其使用和收益。在弟弟无偿使用15 年后,现在,本人承包的土地国家要求依法征用,并且给征地补偿
本人家庭人员在外打工,老家村委自己卖了一块地给别人盖工厂用,这块地中有我家一小部分,村里就直接通知我家回去拿很少的补偿费。现在又有同村人打招呼说要买我家另一块地开工厂,我们不想卖,请问这些行为都是合法的吗?听说村里人几乎都把土地卖完了,农用地变更用途不是要国务院批准的么,怎么这些人这么轻易的就把赖以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