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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 我父女二人为农村户口,1998年分地时未能及时回村分地,在分地前户口便丢失(但并未迁出),2005年重新补立户口,并向村里所要土地,同时要求补偿1998年至今的土地使用款。村里以我们户口为新立户口为由,拒不补分土地和补偿钱款。请问是否合理?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纯净天空(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0-10-12 13:1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0-12 15:22
可以申请政府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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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0-12 21:04
如果村里有机动地,可以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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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0-15 21:56
建议你委托律师先进行相应调查在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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