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24日入职公司,现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定于2014年6月底撤销现部门,对部门职员安置有以下处理方法: 1)分流到外地(公司所属地之一), 2)解约. 本人不愿调往外地,因此只能以方法2)与公司协商解约,本人合同未到期。现有以下问题咨询: 1)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因违法解约而赔偿 2) 补偿的工作年限应如何计算。3)如果公司不予补偿的话,我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所属部门撤销,公司提出辞退员工,请问员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2011年9月入职,2012年7月1日由广州总公司直营,我们外地转为人事外包从新签订合同,上面试用期为2012年7月1日到2012年12月1日,买了保险,现在试用期没过,我们部门要撤销不做了,请问员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哺乳期,公司协商提前解约,请问公司违反了国家哪些条约,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
哺乳期,公司协商提前解约,请问公司违反了国家哪些条约,如何向公司提出赔偿?
我是2012年9月入职的,三个月试用转正,签了三年合同,现在由于部门领导管理不善业绩亏损,公司董事会决定关闭该业务,提出解散部门,而与我解约,要求近几天内交接好工作走人,工资发到截止考勤日为止,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提出解约时间是2013年11月12日,关于解约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呢?是否该补偿两个
现在公司要解散我们部门,当时我签的合同是五年的,我想问一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具体有什么法律规定,请大家说一下,谢谢了! 这一个月的工资是什么标准呢?是包括五险一金的那部分么?还是实际上发到手上的那部分工资呢?
因为公司的某个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公司直接帮我换了岗位,我不愿意去可以要赔偿吗
因为公司的某个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公司直接帮我换了岗位,但是当时我不愿意去,因为家庭情况特殊不适合该岗位。几次要求领导换岗,领导总是忽悠我,等岗位竞聘时就可以换了。让我耐心等待,但是至今领导仍未帮我调岗。而且合同到期了,签订的合同就是该岗位的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我来到这个公司已经满了两年了,入职日期是2012年3月28日,今年2014年4月9日公司部门领导和我说让我不要干了,事后又和我说让我再干一个月找到人交接之后再走,这种情况之下我想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够拿到什么赔偿。
描述:公司部门缩编,原岗位未删减反而增加工作量,我被换掉,要我去其它部门,待遇不变,但职位降低,现我不同意,公司如何赔偿? 其中涉及几点疑问: 1.自今年2月起,至5月,已经增加工作量(也是裁掉一人,然后将工作量加入本人工作),口头答应加工作,但未实施。这个在谈赔偿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何举证?依据条
正式职员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要离职,应该如何赔偿?相关法律可有规定?
正式职员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要离职,应该如何赔偿?相关法律可有规定?
员工2011年4月入职时已经59岁,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一直在我司工作,2012年11月就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近期提出补缴社保问题,因为其已经退休,无法补缴社保,他提出要现金补偿,公司是否可以以过了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