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舟山一家合资公司工作,进公司2年了,公司派遣20人左右一起出国培训,签了服务协议5年,3年劳动合同,但是协议只有公司有一份,员工手中没有。协议规定在国外培训期间一星期赔偿金额一万元,培训了半年。 工资2年时间一分没加,所以考虑辞职。请问协议是否有效,是否要按规定赔偿? 谢谢!
我因为得了肺结核,公司协商让我辞职并给与赔偿,我同意,并立协议书, 可赔偿金,迟迟不给,因为当时协议书也没注明那一天给只是说一次性赔偿多少,公司代表人只是说次月12号之前这个钱会到我的账上,可到了12号没有,他说明天给我,可又拖了一天,他又没给,我问他 他说公司现在没钱要到21号 才给然后我就不同意,他要是
乙方培训结束后,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被甲方终止合同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以下条款执行:(一)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工厂服务时间不到本协议服务期限(三年)三分之一的,赔偿甲方培训费用(一万)的三分之二;(二)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工厂服务时间超过本协议服务期限(三年)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的,赔偿甲方培训费
乙方培训结束后,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被甲方终止合同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以下条款执行:(一)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工厂服务时间不到本协议服务期限(三年)三分之一的,赔偿甲方培训费用(一万)的三分之二;(二)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工厂服务时间超过本协议服务期限(三年)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的,赔偿甲方培训费
我在今年8月份向原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过人事部门同意,合同被解除,当时在办理所有的离职手续时,公司并没有向我索要违约金或者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款,但公司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我于10月20日致电原公司,要求偿还我拖欠的工资,但原公司说我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要用工资来偿还。 我个人认为即使是我给公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我在某保险公司参加“新人专员组训培训班”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和实习,培训前签订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和如不工作满期需缴纳违约金等事宜。但是在去培训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结束后一个月签订的劳动合同 ,可是工作之后发现总加班,自己身体不适合,想辞职请问需要缴纳培训费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