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时签了《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从民政局回家后觉得内容不合理,又重新签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名字为《离婚补充协议》,只是签字,没有印手印,也没有去公证,请问:最终按《离婚补充协议》履行是否存在争议?
在法律的层面,2个协议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只能看我们是否能协商一致按照哪个协议执行?)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2009 年 4 月 3 日生育一儿子,名 。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女方提出离婚,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
离婚后女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还提出过分要求。如今能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住农村,家里有一些地,土地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婚后和男方一起盖了一栋房子。自家盖的房子和男方父母家的房子盖得只有一墙之隔。可是没有房产证。现在结婚8年后要离婚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房子要如何分割?在法律上如何分配财产呢? 现在孩子4岁,男方在离婚时是协议好将所有财产归于儿子,因为
你好,我与前夫2005年一月结婚,2007年购买一套房产,当时房产证上加了其姐姐姐夫的名字,方便领取公积金。就是说,房产是四人联名。我们2012年4月离婚,当时协议上是写明前夫独资购买,离婚后归我所有,独生女儿继承,不得买卖。现在离婚一年,对方完全没有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房产过户,赡养费和孩子的生活费均未支付。请问
结婚后我们用共同财产一辆出租车两套房子,协议离婚后,将一套房子给男方,一套房子和出租车等孩子18岁过户到孩子头上,协议没有公证但是有签名和手印,女方什么都没要。现在男方想将准备给孩子的一套房子和出租车卖掉,请问可以起诉他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关于男方同意支付小孩费用等条款,请问这协议有效吗?如果协议有效的话,因其中一条条款不符合法律,是否会影响到整份协议有效性?
房屋租赁买卖中,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后是否还会存在优先购买权争议?
本人于2010年6月起将房屋出租给一家装潢公司,至2014年6月,合同中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现因想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且不想让租客知道,打算先将租客赶走并和租客签订租令合同解除协议。请问如果我在解除协议中添加“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是否未来我房子卖给谁都不会
我跟我的爱人结婚将二年,因为我的工作原因聚少离多,结婚以后发现性格不合,一直没有小孩,现在是两地分居生活,每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争争吵吵,现在觉得已经没有感情,因为他不懂得尊重我,特别在心理方面,我很反感。他是重庆人,我是广西的,房子在结婚之后贷款按揭买的,房子,首付是他支出,家具是父母在结婚时作
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不把协议离婚的房产过户给婚生子女,怎么办?
我和前夫在2007年协议离婚,我有两个孩子,当时协议约定房子,成款全部给两个孩子,现在前夫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我为了维护两个孩子的权利,要求把离婚协议的房子过户给两个孩子,{我的房子是2004年买的,当时写的前夫一人的名字】,前夫不给房子,我起诉到法庭,法庭判我败诉,说前夫有权不过户给两个孩子,他有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