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上了不到一年,该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签订任何关于产品成果的归属协议,在职期间,公司要求我开发一个软件,软件开发的版权属于谁?
未签合同,公司是否该给予我赔偿?
本人有一份劳动合同请专家帮着看看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合同的七条保证条款是否属于不平等条约?
劳动合同 甲方: 某某文化美术培训中心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2009 年 4月 1日至 2011年 4月1 日止。 二、岗位 甲方
公司在未与员工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公司效益不好。请问,这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除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外是否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定违法的依据是什么?劳动法的第几条?提前一个月下
我是一家县级国营客运站的固定工人,但是在没有任何原因的前提下,被分流到一家私营客运站,如果我们不同意分流,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谢谢
我是10年3月3号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的,面试的时候跟经理口头约定几天能独立工作几天就给我转正,签合同,交保险之类的,试用期1200,转正后保底2000加提成,我四月份就跟经理在电话里申请转正,他也同意了,但五月份发工资的时候还是发的1200,另外800元属于奖金要到6月份发之类的,也就是说当月的奖金要到下下个月才会发.
请您帮忙看看,一下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属于合作性质的承揽合同。 以下是合同开头: 绣品加工合同 因生产需要招聘加工人员。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绣品加工合同 因生产需要招聘加工人员。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厂里与一家中介所签订的合同,也就是说我们是属于中介的员工,然后厂里与中介签订雇佣合同,合同中并未指示出我们应该享有的福利与保险,纯粹只有规定了底薪和加班费,这样的劳动合同生效吗?能不能享受双倍工资的权利?
我是攀枝花烟草公司的一名基层烟站员工,最近公司通知合同已到期,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在公司工作已以快满十年了,公司要求合同终止后停一个月再重签,以了结前面的工龄。公司是07年8月开始买社保的,09年起开始买公积金、企业年金、发了13月工资。08年终止合同时给予的补偿是每年工龄两个半月工资,现在公司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