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弟兄俩,皆单身。)找了两个建筑大工翻修房子(小工另找:每天80元。)6曰1日,本村一小工在拆墙时,不幸被倒塌的土墙砸住。弟兄俩及伤者的两个哥哥随即将伤者送往市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家人向兄弟俩索要40万元,私了。但兄弟俩没有多少钱,就是弟弟打工挣得几万元钱。除了抢救花销外,将手中仅有的近4万元交给死者家人。现在的问题是:死者家人追要这笔钱,兄弟俩一筹莫展。我想咨询朱律师:像这样的事件,按劳动法,兄弟俩应负怎样的责任?
我是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与章靠挂在我市一设计院,我不计报酬提供给此单位我的注册章(暂时性的),如果出现工程问题(如上海莲花河畔楼倒事故),我的注册资质被吊销的话会不会受到刑事和经济处罚。如果受了处罚,还会不会进一步影响我在原单位的劳动待遇,比如退休金会不会被剥夺? 敬请律师回答,谢谢!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行政人员,现我公司一个员工在职工作一年,现在身孕已有8个月,我今年28岁,按照劳动法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行政人员,现我公司一个员工在职工作一年,现在身孕已有8个月,我今年28岁,按照劳动法我是不是有一个月的产前假和4个月的产假?产假及产前假公司是不是应该正常发工资啊
对于公安机关人员在(看守禁闭人员)工作期间出现人员伤亡事件,应受何种处理(罚)
对于公安机关人员在(看守禁闭人员)工作期间出现人员伤亡事件,应受何种处理(罚)
我和公司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想和我提前解除合同。合同中写明的工作地点是鲁东,而我在公司的三年工作期间一直是在淄博。 现在我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公司就说要把我调到青岛工作。 有如下几个问题: 1. 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写鲁东,地点模糊不是具体的区域,是否有效? 2. 之前一直在淄博工作,而不是鲁东,现在
土地是原村民耕用地,后被集体征用做为大队办公用,再后来办公地点转移,土地及其上建筑返还回村集体,并予以拍卖,但一直没有成行。后来,我村一户村民自己搬进去居住,并先后在其中栽种树木,用砖石搭建建筑,可以确定的是他并没有通过任何协议,也没有花费任何代价,现在我想通过购买获得这块地,应该找哪些部门办理?购
在一家私企做了10天,觉得自己适应不了,5月10日去的18日提交了辞职申请,人事说要等部门安排,我要求她在一个星期之内解决此事,她说具体时间等部门安排、时间不能确定,请问我有权要求在3日的时间要求她解决此事吗?不希望她一拖再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