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11在租了1年的房子,交了一年的租金36000及押金5000元,入住后才发现房子的厕所长期有难闻的气味,管理处修了N次不管用并反应是大厦下水管道的问题恐一时难以解决。且在12月用了7天暖气产生1200元的空调费(电费已除外,空调费在租房时没有被告知另外计费。因以上两原因我想退房,但多次协商房东不予退房租(只住了4个月),请问我该怎么办?
各位专家:请问管理处拒绝提供维修记录我该怎么办?他们知道我是外地人既不肯提供证据也不肯做证,跟房东的协商是用电话,最后一次在管理处有人可以证明房东拒绝退钱但是就是不肯做证,我该怎么办呀??真是冤死了!!
房东因为太阳能热水器(房东的)漏水(房子在顶楼)导致客厅的天花板的一角的白色涂料起皮要求退房, 而合同上写的是“如因非正常使用而致损坏,乙方应付赔偿责任”,如果是我的责任,我可以赔偿,但我不想退房,因为麻烦,我不能整天找房子搬家玩吧,谁能告诉我,如果房东非要退房,我该怎么办? 附:房租一年4000元,
我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租期1年,定金3000元,违约金是2个月房租 每月房租1500元。 已付6个月的房租,现住了4个月,因本人意外怀孕,上班不方便,想退房。 提前跟房东说,想退房,我们帮他找下一住户,房东说自己找,他们找了半个月后,因房子太贵租不出去,说跟我们交接房子,还没交房,房东就把钥匙强行拿走了,
我是1994年由当地市人才市场委培脱产学习的大学生,已经15年了,201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考入正式教师的队伍,教育局让我调档案,人才市场的负责人说15年了要档案了,根本找不见。我该怎么办,我去人事局问没人具体回答我,互相推,我已经跑了三个月了,人家教育局没有档案不给我办理关系,我六个月没发工资了,哪位高手
租房合同没有注明违约赔偿情况,我是房东想解除租约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带租约的二手房,以前的业主跟租户签的合同没有注明提前解约的赔偿问题,现在我想收回自住,应该怎么办?我能通过与业主过户交房重新签租房合同时更改租房违约的条件吗?
一共17万RMB,急的要跳楼了,那人找不到,债主就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啊??问过律师说只要找到那个人就没事了,可是那人躲起来了,我报了案,公安局也没怎么管。难道真要我去死吗?好像问题是先把那人找到,有什么有用的方法吗??麻烦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没法活了。
最近我买一二手房,当时卖家给我看的是他本人的房产证复印本,说原证还在房产局,说是当时是按揭买的,我们就签了合同约定我先给他20000定金,另外定违约金为10000,约定一个月后他交房我就补他余款,现在他却说他前妻不同意卖房了,说当时房子是判给他妻子的,这事之前他却没对我说过,现在我能怎么办?
我租房子住,当时和房产中介签合同时,由于没带身份证 用的是我朋友身份证,但交钱和合同签字(包括我朋友姓名也是我签的,还注明了我是代表人,留的我电话) 。合同签的一年的 交三押一,住了5个月时,房东提出房子要收回自己住,但当时我朋友一回老家无法提供身份证。房东提出不退押金和赔偿,我该怎么办? 现在
合同里明明写着“物业费由房东承担”,现在房东却要求我承担,我和房东多次协商未果。合同里明明清楚写着房东违约要支付我违约金啊! 请问各位看官我应该到哪里去解决纠纷来维护我的个人利益?谢谢了
我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如下:2010年6月12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一年,截止为2011年6月12日,住进他这个房子不到一个月房东把房子已经卖掉了,现在要跟我协商要我搬出去帮我找房子,希望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搬出去,房东已经答应了买他房子的人并且已经过户到他人名下了,但是我又不想搬,因为我买的房子也要等到年底才能
本人签定的劳动合同期为2年,现在才6个多月就被劝退,说我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没有提前的书面通知,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刚刚我去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未提前30天告知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我该怎么办呢? 因为我的合同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说是把我退回第三方,和他们没有关系了,那我还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