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公司法人代表借给公司资金,给我出据了盖有公章的借条。为追款,我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公司还我资金。但公司代理人向二审法院上诉,称法人代表已涉挪用公款罪立案,请示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我不清楚先刑后民的原则在实际审判中,如何掌握?请给予以解释,不胜感谢!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供暖用户转让房屋或互换房屋使用权的,必须与供暖企业结清所欠采暖费,并办理供暖合同变更手续。不办理变更手续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手续。 其中,“必须与供暖企业结清所欠采暖费”,是指必须结清包括以前单位陈欠的,和个人陈欠的所有的陈欠采暖
破产企业的职工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但申请破产的债权应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无争议。为慎重起见,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同意。、 我想问的是:我已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了(通过劳动仲裁), 1。我还算是破产企业的职工吗? 2。如果不算职工了,作为债权人,如果法院受理了,那
前面内容。。。。。。 除此之外,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申请人反映本案其已经拿到7000元,至此,本案现已经执行到款项:7227元。尚末执行到XXX元 问:事实上:其中:7000元是申请人通过工商“促使”拿到的,也就是说:不是法院强制执行所为,为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可不可以理解为:停止治疗,病情稳定,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必须在再次上班之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是理解为:只要认定了工伤,想什么时候做鉴定都行,即使再隔十年、二十年才去做劳动能力
怎样理解同一债权与部分债权,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主张现在的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能否及于以前?
原先租房协议月租金2900元,约定第二年月租3000元,合同中少了个期限“月”字,对方说是年租3000元,怎样理解?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的“同期”应该怎么理解?是活期还是定期,是否可以理解为违约时间就算作计息的时间?违约时间越长,计息标准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