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X一中行初字第62号案受理后历时406日终于一审法院行政庭于本月6日送达传票告知2X日开庭审理,6日送达的第三人《答辩状》被咨询人以1、在文莱国的第三人于2014年2月23日已死亡。2、第三人超过一年才提交答辩于法无据为理由拒收,咨询人以上拒收理由成立吗?行政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举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咨询人上网阅读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效力时常遇到提及现有法律法规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所举证据效力的限制,有谁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吗?恳请赐教!
现有法律法规对第三人所举证据效力的限制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人,
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依附于被告的第三人所举证据的效力与原、被告举证效力不同,这种不同要从二种情况来认定,(一)如果第三人所举证据是被告在作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取得的证据,而该证据又必须是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具有的,那么,该证据依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即使该证据确实充分,也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的证据;(二)如果第三人的证据是用来对抗原告提出的证据,只要该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证明所反映的事实,就可采用。
行政诉讼被告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举证属于法定正当理由吗? 律师同志: 我有个亲戚不服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法院向被告某行政机关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某行政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和答辩状,也未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
行政诉讼被告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举证属于法定正当理由吗? 编辑同志: 我有个亲戚不服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法院向被告某行政机关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某行政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和答辩状,也未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
我于2003年向开发商(a)买了店铺,至今未过户给我,也未给我开发票.2009年,a的合作方(b)又将店铺买给c(未过户,b和c现在正为此事在打官司),现在我己经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诉b与c侵害我的财产,要求法院确认店铺所有权属于我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请问:法院现在可以将开发商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吗?并要求开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法院要审查多久才能作出是否准许的通知?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法院要审查多久才能作出是否准许的通知? 另外,是交一份申请书就可以了,还是既要交申请书又要交诉状?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参加一审诉讼,申请参加正在审理的二审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参加一审诉讼,申请参加正在审理的二审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请问,下面这种说法对吗?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进入二审程序之中,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二审法院查明确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三条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参加一审诉讼,申请参加正在审理的二审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参加一审诉讼,申请参加正在审理的二审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问题补充: 请问,下面这种说法对吗?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进入二审程序之中,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二审法院查明确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履行职责和确认无效行政行为可不可以同时并列提出?
我是利害关系人,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意见,向国土局提出信息更正申请,要求国土局更正99年颁发的初始宅基地土地证登记人的名字,2012年10月31日国土局的答复是: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59条,让我取得登记人的书面同意后,国土局才办理更正。我有证据证明国土局办理该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证据:1、登记人是城镇户口;2、
民事纠纷没协调成,但起诉方一直没有采取措施,案发后诉讼是否有时间限制。
因房屋漏水,楼下的老太太整理东西时不小心摔倒了(案发时只有老太太一人)。老太太及家属向我们要求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案发后过去俩月一直都没有起诉。咨询一下,起诉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感谢你的回答。 我们是否有赔偿的责任?感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