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劳动者方面法律除了劳动法,工商赔偿等还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本人刚刚接触法律,想出事劳动法相关的领域,不知道看哪些法条合适?如果可以告诉我从事这一领域的相关建议就更好了,谢谢
我和我一同事被单位辞退了,现在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他们现在迟迟不跟我们办理相应手续。我们告到劳动局去,申请调解,劳动局负责我们案件的人告诉我们,他打电话给我们单位领导,那些领导要不就是不接电话,要不就说自己在外地出差,态度极其恶劣。我想问下这种明摆着抗拒劳动法的单位,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他说让我们进伟创资通,可进的不是那个公司,有个老阿姨说让我们试着面试一下中介费只要不去上班就可以退,我们做了可没答应上班,中介依此不退中介费,后来答应礼拜一退,可到时间还说等人家确定名单后可以退,这是什么中介,用什么方法讨回我的合法权益?
2009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工作制是多少天?加班费是怎么算的?扣伙食是否符合劳动法?社保是如何算的?是否一定得帮员工买社保?谢谢!
我爸爸,妈妈在村里的窑厂工作了21年,08年上面不允许开了,在年底关厂了,上面给村里补了钱(已知道的有44万,村书记说的),听说有一部分是补给职工的(大概有40人)。我们到村里问了村书记,村书记给的答案是:上面补的钱是补给村里的,不是补给职工的。村里呢表示对职工的关心每人每年补100元。 而同样村里的还有一个
地研院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们签了三次合同,在地研院工作近六年,可以提出一些什么赔偿呢?
我们是原四川石油管理局(现在叫川庆公司)下属地研院的返聘人员,2000年那次被骗买断工龄的。 从04年4月份起,因为录井公司缺人手(那时还没有重组,我们在泸州录井公司,后05年重组后归成都地研院了),我们返聘回来上班,那一次没有正式签定书面的合同,但是有工资记录为证,那时我们在这个单位上班。 05年单位把
劳动法规定的遗属津贴,在我省根据规定,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形式按月发放,权利人现在才知道有此规定,
劳动法规定的遗属津贴,在我省根据规定,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形式按月发放,权利人现在才知道有此规定,现在提出享受此权利的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
我在建材行业某公司上了2年班,公司因种种问题,将我调部门,我不愿意,就只好辞职不干了。走的时候,公司最后一月工资不愿给我,我告了公司。 我在2007年3月进公司,公司到2008年10月才补签了合同,保险只能补交到2008年7月。还有在公司期间,节假日都不放假的。就这些种种,我想咨询一下,新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元月1日起
我在的公司要压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我们是每月的25号发工资。也就是说,3月的工资要到4月25日才发。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