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明确底薪并注明其中不包含任何补贴奖金之类的项目。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是完全的另一套,所谓的底薪中包含了伙食补贴和全勤奖,而且薪资单也只给员工看一下签名确认,拒绝将薪资单给员工个人。 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我是2008年5月26日到云南省开远市天安保险公司工作的,当时应聘的是驾驶员,说好工作只是开车,一个月500元,双休日和国家节假日都休息,但是上班了以后经理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叫我去做查勘定损理赔,可能是这家保险公司很烂,我们这个市的所有查勘定损理赔都是由我一个人负责,而且平时星期六星期天都很忙,我们之间也没有什
平时的工作时间为8:30分-19点,中晚餐有30分钟的吃饭时间,星期六,日的工作时间为8:30分-20点,中晚餐有 30分钟的吃饭时间,一周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必须在星期1-5中选择一天休息),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违反了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呢?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否应该追讨加班费用呢?如果是,应该如何追讨和怎样计算加班费用呢?请帮助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从来没有工资条,公司没有主动告知工资组成明细,加班费之类的从来不知道是如何发放的,而且公司几乎天天下班之后占用我们个人休息时间搞培训,这样是否应该算是加班?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们加班费??谢谢!!
我是黑龙江某电力企业的一名工人,最近单位在安排工人值夜班后,第二天不准许工人下班休息,而且值班费不变。在值夜班期间经常有活儿,根本不能休息好。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在值夜班后不让休息也不增加劳动报酬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我2003年加入一个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都有签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是2008年7月28日签了三年,到肯年7月28日合同到期。现在由于公司效益不算好,公司方面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给予补偿。请问,现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我应该获得怎么的多长时间的补偿或赔偿金?
按照劳动法要求,个人与企业签订五年劳动合同时,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先我与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其中一条说试用期六个月,但六个月后公司未给我们办理转正,给的答复是试用期六个月,但转正得一年。有同事办理辞职手续时,公司又是按正式职工的手续走,我们待遇又不按正式职工给。请问,这是不是变相的把试用期定
单位与我们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经办理好失业手续。我们还能对在单位上班期间单位一直断断续续放假而未发生活费的情况要求赔偿吗?
您好,我是一名银行员工,以前我们上班是上一天休息一天,一个星期40个小时左右,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们上弹性工作制,就是上一天休息半天,一个星期要上60个小时左右。很多员工都上班上的感觉又累又烦,经常出错,却又敢怒不敢言。请问我们银行要求我们上这种弹性工作制合法吗?如果我们想投诉应该向哪里投诉。可以匿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