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的上一年合同到2008年3月8日到期,在2008年3月4日我被公司派遣到安徽出差,到2008年9月4日回到公司,但是公司一直未提出与我续签合同,9月10月我两次找到公司经理要求涨工资,也一直未得到答复,我便于2008年10月28日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想问我是不是有权利有求公司,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而赔付我3月到10月这段
在2007年11月底的时候,我本来和公司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公司方面的原因,等我签了字后,公司就以还有别的部门同事未签合同为由,拒绝签此份合同。 我在2008年10月申请了劳动仲裁时,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应付我双倍工资。 但在2008年11月仲裁开庭时,公司代表律师,居然说,我们双方早在2007年12月
本人大学毕业于2008年4月14日入职6月1日转正后一直到2009年1月1日公司才给签合同 但至今为止为给上任何保险 请问我能要求公司2008年6月1日到12月31日给我补双倍工资 并给我上保险么? 谢谢 我现在想辞职 是否有规定公司在多长时间内给我解决呢 要是公司不予以补发,我应收集什么证据,并怎么执行呢 谢谢各位!~
我是2009.3.25进的一个小公司`至进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原来说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基本不会加班的,可是在一个月前改了上班时间(因为忙该为每天7-11.30 13-17.30 18.00-20.00)我因不适应上班长达11个小时的班,而且周六;周日没有休息时间。在改时间几天后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以生产忙为由拒签。我想知道我现在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四年,08年起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今年公司因经济效益单方面降工资百分之五十,但有缴纳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支持得到双倍工资补偿,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我是08年4月份签的合同 到现在一直未续签 我也上网查阅了 好多关于合同未续签的双倍工资的问题 有说该赔偿双倍工资也有说不需要赔偿 本人现在有一个问题 想请问下打问像我这样的案例的 或专业劳动法的律师帮组 劳动法规定双倍工资赔偿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那
在2007年11月1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再无续签,在此其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我自己交的。今年2010年2月份我辞职申请劳动仲裁,可劳动仲裁只判企业返还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现在此劳动合同在我不知情况下已被老板修改为长期合同,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申请双倍工资和失业金赔偿?
没有办营业执照的用工单位,到现在都没有同我们签过劳动合同。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好!谢谢周律师!老板不给,我们应怎么办?是澳门的老板。我们应怎么做?请指教!好!谢谢李律师。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我在某饭店辞职了我要求他们一周内把我的工资算清可以吗?他们应该是每月18号发工资!可我在这里等不到18号就要回老家了!并且由于请假拒批,我休了三天他们还一天按七天的扣了我的工资。这样扣对吗?我该怎么办啊?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帮忙吧!我现在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啊?我诚心请各位大侠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