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的无法人制分公司。集团改制,将我分公司出让给集团内部的另一家二级公司的子公司。我与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注明了工作岗位同时签订了薪酬协议。到新公司后,我的工作岗位被调整,原薪酬标准也被降低了。请问:1。我可否要求新公司延续我原来的合同工作岗位?2。我的薪酬可否要求新公司按照原标准执行?3。是否需要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4。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可为无固定期?
我们公司突然成立了一个新公司,说是业务转型,还是属于以前总公司下的一个全资子公司,还出了一份协议,新公司将延续之前的工龄、待遇。让我们签新的劳动合同。这里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1100元。附加条款其中一条是单位原因造成我下岗,给我支付工资360元。那么单位随时都会给我造成原因让我下岗。请问,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我下岗,我还需要重新签订还是重新变更劳动合同。原来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作废了。因为上面的约定工资是1100元啊。请各位律师帮忙指教。我不同意下岗可以吗。谢谢 附加
我公司采购业务由另一家独立法人单位承包,采购部门人员需转入另一单位,原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吗?对于怀孕员工也可以使用这种变更吗?
我有一朋友,在一家国家设计院工作20年,现在是该院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现任职在该院的设计部门工作,现在该部门负责人已考评不合格为由,联合人力资源部,将我朋友的工作,调离设计部,换到偏远的外地项目部,从事现场的工作,该工作一般就是当地的老百姓都能胜任的工作,且限定时间到新部门报
集团公司为了子公司A变更股东,剥离职工、资产负债,让职工和另一子公司B签劳动合同,应补偿吗?
集团公司为了子公司A变更股东,剥离职工、资产负债,让职工和另一子公司B签劳动合同,应补偿吗?
想咨询一下,如果员工从一个公司调至另一个公司,两个公司法人不同,但是总经理相同.后面的公司会履行前面公司的一切法律义务,在公司服务年限也会连续计算.这种前提下,要是变更劳动合同主题,是否可以指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还是需要解除原公司劳动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如果重新订立,是否也许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变更协议,写明原因?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到2010年6月10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变更,而且叫我把时间写在2009年12月31日前,我没办法只有签了。请问我现在想离职,该怎么办,能有补偿款拿吗(我是2000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在以前的合同都找不到了)?
现有一批临时工已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公司想将此类人员纳入劳务公司管理,所以现在需要这些人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再与我单位合作的那个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何通知员工做合同主体变更?
本人于04年8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08年新政出台前才签了一份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终止,合同的薪资是填得当地最低工资,与实际工次不同,今年9月时候出了一份通知,更改我的职位,由原来的市场部更改为网络部工作,通知未注明工作地址变更,10月份起公司口头通知必须到新的网络部办公地点上班,新的地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