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2013年6月发生,因为目的地罢工事件造成行程更改,回程后其中8名游客以我司没有尽力履行行程,要求赔偿,最后是在旅游质监所的调解下以8000元的赔偿结束投诉案件。现在事隔一年后,2014年4月,此团另外的客人再来投诉,要求获得和去年同团投诉的客人同等的赔偿待遇。
此客人并没有参与到去年那8位客人发起的投诉中去。现在客人称自己在当时就有向我司反馈意见。
现在,我司认为该旅客已经超过旅游质监所受理投诉的时效(90天),我们是否可以不理睬?第二,我司应该如何回复客人,不违法?
我司是否可以建议客人提出司法诉讼?这样的案件到了法院,一般会是如何判决?谢谢!
我在微信上找了一个美国代购,但发现发过来的包是假货。买房和卖方不在同一个城市。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应该最先寻找什么样的途径申诉?找买房的处理机构还是卖方那边的处理机构? 谢谢
请输入你的问题举报材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是本溪县人,今天在此向你们实名举报以下事实,也请诸位领导在百忙之中预以解决,因为我真的是无路可走,才不得不向你们进行实名举报。 我是本溪东方氯碱有限公司的结算员,虽然本溪东方氯碱有限公司名义上是民营企业,但是从2000年起到2009年3月我被放假离开时,
当时是驾校给报的名,但是所有费用都是本人承担的,有个协议,说是用两年以后归还,还收了我2000块钱押金。我现在才知道如果驾校用我的教练证出了问题,我也有责任,我想要回来,但是驾校各种推辞,我应该怎么办?找哪个部门维权?
我们是网上下单的,德邦物流弄丢了我们的货物,一开始联系时答应帮我们找,赔偿的事情他们向领导申请处理中,最后网上订单由于时间关系,变成正常签收状态,竟然以正常签收为由,不肯赔偿,我应该怎么维权?因为我们的货物是以公司名义发送的,12315竟然只处理个人生活消费。我们这批货物成本价1万以上。
我家住广州。我通过网上在一家在线旅行社订了旅游产品,之后对方确认了订单。确认单后有注明:广州XX旅行社有限公司,发票盖章单位也是广州XX旅行社有限公司。后来游玩时,发生了一些纠纷,回来后我想投诉该旅行社。后据我了解,该旅行社的总部在上海,广州的是分公司,而该旅行社的投诉处理部门却都在上海。 请问:我应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几年才被辞退,应该如何获得补偿!
我爸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一村委会做清洁工十几年,现在年龄已超过法定年龄好几年,现在村委会已辞退我爸爸,请问我爸爸还可以获得补偿吗?
我是上海市政府路181弄小区民富家园的住户,近期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快递公司,从早到晚那个吵啊! 路很窄但是车很多(快递车,车喇叭),周六周日本来想在家好好休息结果被外面超死了(喇叭,人流,搬运快递的,吵架的《和小区吵架的很多》) ,想投诉他们,请问有正规的法律途径吗?这个可以算是扰民吗?还有我应该向什么部
怀孕2个月孕妇,入职9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入社保,现在公司变动裁人,一人兼多职,我的工作也加量了,我不接受,应该如何维权
我在一家私人汽车零件厂里上班,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上班时右脚大拇指被砸了,粉碎性骨折,医生说恢复不了了。现在住在医院里厂方只交了医疗费就不管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紧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