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八月份,我爸在江西一个厂里做会计,后来我做生意缺钱,我爸就帮我周转公司的钱,后来有两三次借了还,到今年五月份,被他们老板知道了,还有9万没还上,后来我爸跟老板说明情况,同意借我爸钱,个人借给我爸十万。然后给他写了19万的欠条,到明年归还。可是现在他却去公安局报案,说我爸挪用公款,公安局把我爸带走了,我爸同意先还9万,刚开始同意,后来却又说要还十九万他才肯撤案,现在我们只能还上九万,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我该怎么做,急急急
第一次挪用集体资金18万.借给别人.3天内已还清.(集体土地赔偿款发放完毕后剩下的结余.归村集体所有.这个算是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第二次挪用资金23万.借给别人.一个月内已还清.(23万包括以上的18万和5万村里贷款剩余的钱)先是纪委查账.查账期间被检察院带走.所有事实交代.没有狡辩.算是自首.因为检察院是初查阶段.今
这是一家医院,上面有专门的财务科,医院指定负责人将收款上交给财务科,可收一个收费员利用空子,先后通过2年多时间挪用公款50万,在负责人多次催交未果的情况下才向上级汇报,并有未交清款的欠单,请问负责人应该有哪些责任,如何处理。
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镇学校的会计,被查出2009年10月份涉嫌挪用公款炒股,具体情节是这样: 嫌疑人于2009年10月26日将从县教委报销的40余万元钱存入银行卡,27号分2笔转至股票账户15万,操作股票前又从股票账户里转出来4万余元到银行卡,这4万多没买股票;28日从银行卡分两笔转15万到股票账户,但怕耽误工作,操作股票前接
这是一家医院,上面有专门的财务科,医院指定负责人将收款上交给财务科,可收一个收费员利用空子,先后通过2年多时间挪用公款50万,在负责人多次催交未果的情况下才向上级汇报,并有未交清款的欠单,请问负责人应该有哪些责任,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