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北京一家外资公司上班,现在公司要将部分员工搬迁至上海,我不愿意去(目前北京公司还不会注销,公司明确表示不会留我在北京工作).但我没有和目前这家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我是于2007年7月从四川的工厂来到目前的销售公司的,四川的工厂与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属于同一集团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两家公司.我的劳动合同是在四川
我的护士执业证是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发的在,现在我已经不在部队工作,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时,陕西省卫生厅说我的身份证与护士执业证号码不符
一员工于2005年5月24日入职我们我们广东分公司,任仓管员,签的广东公司合同。2008年5月24日异动浙江分公司并改签浙江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5月23日,工作地点为:西安中转仓。双方约定“劳动者同意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包括集团属下各分厂/各大区” 2009年7
一员工于2005年5月24日入职我们我们广东分公司,任仓管员,签的广东公司合同。2008年5月24日异动浙江分公司并改签浙江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5月23日,工作地点为:西安中转仓。双方约定“劳动者同意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包括集团属下各分厂/各大区” 2009年7
各位律师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 去年8月我跟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职位是项目经理,工作地点是深圳市福田区。现在因为公司新来了老总,要改革,要我去工厂上班(宝安区福永镇,在关外,很远,没有直达班车,坐车要2个小时左右).而且更改了我的工作职位(变成结构经理),我拒绝这样的变更。 现在公司又发文,职位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工作地点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工作地点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现在有人会被解雇有人会留下,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要补,如何补?如果签合同但公司名字什么都变了能算续签吗?
因公司业务发展,工作地点变更,但原工作地点各部门依然保留了部分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岗位在原工作地点已没有,现我小孩出生四个多月,产假结束,公司通知我去新的工作地点报到,直属领导以原工作地点已没有我的岗位为由,要我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请问我有法律依据可以维权吗?公司每年会和我们签订一份岗位协议,会标明所属级别以相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我03年入河北公司,06年底被调到北京A公司(当时没有书面通知,就是领导要求过来,就过来了),到北京后重新签订了北京公司A的合同,09年5月,应领导要求又调到北京公司B(有内部调动单),10年8月底B公司领导通知要求我们搬迁到天津(没有书面通知个人,公司有没有书面文件不知道),因个人家
本人在2008年9月一家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合同约定是长沙,可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全国各地都是,由于公司人事调配需要要调我们到其他城市上班,我们可以拒绝么?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是否会因此就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离开公司?这种情况下,公司除了补偿金外还有没有偿赔金?我们能否不终止合同并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