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是2009.3.25进的一个小公司`至进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原来说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基本不会加班的,可是在一个月前改了上班时间(因为忙该为每天7-11.30 13-17.30 18.00-20.00)我因不适应上班长达11个小时的班,而且周六;周日没有休息时间。在改时间几天后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以生产忙为由拒签。我想知道我现在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四年,08年起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今年公司因经济效益单方面降工资百分之五十,但有缴纳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支持得到双倍工资补偿,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公司是否赔偿双倍工资????????急??????????????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公司是否赔偿双倍工资????????急??????????????
这样的 我4-5月份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了20天 感觉不适合自己 就提出不做了 也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他工资不肯付 还说我没有去上班过 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什么证据的 就进去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表格 他也可以毁掉的 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了 请律师给我指点
06年进入公司,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什么业务做了,想裁员,我们提出没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如何解决。
我是一家公司的HR主管,现在遇到很麻烦的事,老板要我负责搞定,很棘手啊。 我公司一个高管,08年入职,08年、09年都与老板签劳动合同和薪酬协议。今年因为薪酬的问题和老板没有达成一致,至今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该高管准备离职,向公司提出一下要求: 1、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8月的因为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我是今年4月27日入职,试用期2个月,入职后公司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9月4日的时候才签,但是公司以要拿到总裁办重新盖章为由,一个多月了都没有把合同给我。 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把4月到8月份的工资双倍给付吗?如果申请仲裁,我自己需要承担哪些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