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6月到期,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6年,现在是2010年7月,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续签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我想要求赔偿金如下: 第一、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工作了6年1个月,公司应赔偿6个半月工资给我; 第二、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应该领取双薪,也就是1个月工资。 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合法吗
我2009年06月12日到公司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03月给我补签了劳动合同【2009年06月12日-2010年06月12日】,我签的日期是2010年03月26日。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公司人事部门忘了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原合同已经过期3个月了,该员工不想补签怎么办?该员工的社保金一直都有交的,他可以直接去告公司不跟他签合同吗?
我合同9月份到期(公司说我10月1日到期)只以邮件通知我不再续约,我想问问,能赔偿多少,怎么赔偿。本人没任河事故让公司不满意。
我在本单位工作19年了,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一直交着统筹。08年一月一号,单位给我补签了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因现在和单位有矛盾,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我后怕,以前的工作年限还会算吗。08年一月一号单位给我补签签订的劳动合同对我不利是吗。请各位律师,针对我的问题一一回答。谢谢 我是1990年在本单位参加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准备辞工中,看了下以前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律责任中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中规定:乙方离职后,在两年内不准从事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行相关(研发,维修,业务)工作。请问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么?我没有同公司签订什么保密协议!另,如果我递交辞工书给公司后,如果公司不批,我可不可以不做事来消极抗议?这样违法吗?
我在一家国有单位上班有4年了刚来的时候被称为临时工,这两年新的劳动法出台后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单位一般都是年底补签劳动合同,今年我不想签了,不想再受这种不平等待遇了。请问这种情况诉讼的话有多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