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去年家里做房子,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会请来亲戚,朋友,邻居来帮忙,就在有一天, 一个人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把背摔伤了,当时就送到医院里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修养医院 医生说病情已好,只要回家休养就好了,可以出院了,但对方说身上还有不舒服,就不肯出院,经过说服后同意出院了。(问题一:关于出院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法律的依据来界定,医院说可以出院了但对方说还没有痊愈,如果对方一直赖在医院不肯出院该怎么办)至此我朋友家已支付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之后对方又主动要求以5000元费用的补偿,而且表示以后不再找任何的麻烦,我朋友家就同意了并写有字据。 (问题二:这样的字据有效吗?)之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方又提出要求索要20000元,原因是身体转差还没有痊愈(问题三:如果对方在以后的恢复期里没有休息好使病情复发或者加重又或者在以后又发生什么意外至使病情加重是属于没有痊愈吗?能算我朋友方面的过错吗?是否还要继续住院治疗?相关费用如何计算?)我朋友觉得这是敲诈,就没有予以理睬。此后对方经常到我朋友家提出索赔要求。我朋友父母不堪对方的逼迫,且又近年关,于是就离开家到外地暂住也是缓解压力,谁知二月初对方提起诉讼,将我朋友父母告上法庭希望能获得赔偿。(问题四:现在是他们先提出的诉讼是不是我们就不用请律师,要请律师的话这个诉讼费,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我朋友家经济情况又不是很好。我朋友和家人已为此事筋疲力尽每晚不得安睡,不知如何是好。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关于安全事故的案件,一司机在为工厂卸货的时候因为工厂的安全达不到国家标准(具体的就是灯光和地面以及没有导航人员等),后司机死亡,安检局已经对事故进行认定,认为是工厂的安全达不到国家相关的标准,现在司机父母双方都建在并且都在70岁以上,但是司机有四兄妹,该司机还有两个在读高中的子女,其中一人已成年。问司
请问一下,我家是西安的,我父亲60岁,他已经退休的情况下,被公司返聘,现右手因工受伤:小指完全缺失,无名指和中指主要关节离断,虽已接上,但是已经不能弯曲,食指从外指关节处离断,也接上了,弯曲没问题,但是天冷潮湿时会痛。 现在去本地工伤认定处,工作人员说我父亲已经退休,不能做工伤认定,现在有哪位好心人
本人由于第三方原因受工伤 1.工伤赔偿与人身伤害赔偿可以兼得的赔偿部分有哪些?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赔偿,如果工伤保险已经赔付,还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吗? 2.医疗费中有些不是医保范围的自费部分,如果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医疗费,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全部的医疗费(包含自费部分)? 3.作劳动能力鉴定有时
因做生意,被人殴打治伤,现在基本康复,医生说可以出院,但出院后还要调养2个月,才能做鉴定,初步了解是轻伤,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案情,在赔偿问题上,有何标准?
尊敬的律师:我想对被诉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进行咨询和帮助。我的孩子现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在2010年的一月份的一天,还是一年级的他在学校放学的时间因跟本校二年级的同学在校门口玩耍过程中发生矛盾(玩沙土,结果发生了互抛沙土的事情,他弱视带着眼镜也被那个孩子扔在了土里,他眼镜都被沙子迷了,故而抓起一把沙子抛向
2010年12月1日晚,甲在公司上晚班,甲发现没有零件了,就让乙发零件过来,乙不愿意,还骂了甲,甲也还了一句,后来,乙就不服,找甲吵起来了,还甚至追着甲要打甲,甲只有躲,乙穷追不舍,甲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随手拿起身边的什么东西一挥手,乙的牙齿就掉了几颗,也出血了,去医院缝了几针,后来乙让甲赔偿,负全部责任
您好,关于人生意外赔偿方面的想问您一下。 事情如下:我哥在四川自贡工作,2010年12月24号请假帮他领导搬家,从楼下经过时,二十楼飞下来一个铁器东西杂中他头部近额头处。事后在当地一家市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由物主在支付。物主明天想与哥谈,问哥是想一次了结或不是。若一次了结,我们不放心。因为前段时间医院扫描我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
两个好同学甲和乙在一起玩,甲扔饮料瓶不慎将乙眼镜打碎,造成乙眼部受伤缝针,现乙同学家长要求甲同学家长负担全部医药费(5000元),一对一补课费(7000元),还要去广州最好的整形医院(10万元)。请问是否该由甲全部负担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