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 我朋友家去年家里做房子,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会请来亲戚,朋友,邻居来帮忙,就在有一天,
一个人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把背摔伤了,当时就送到医院里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修养医院
医生说病情已好,只要回家休养就好了,可以出院了,但对方说身上还有不舒服,就不肯出院,经过说服后同意出院了。(问题一:关于出院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法律的依据来界定,医院说可以出院了但对方说还没有痊愈,如果对方一直赖在医院不肯出院该怎么办)至此我朋友家已支付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之后对方又主动要求以5000元费用的补偿,而且表示以后不再找任何的麻烦,我朋友家就同意了并写有字据。
(问题二:这样的字据有效吗?)之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方又提出要求索要20000元,原因是身体转差还没有痊愈(问题三:如果对方在以后的恢复期里没有休息好使病情复发或者加重又或者在以后又发生什么意外至使病情加重是属于没有痊愈吗?能算我朋友方面的过错吗?是否还要继续住院治疗?相关费用如何计算?)我朋友觉得这是敲诈,就没有予以理睬。此后对方经常到我朋友家提出索赔要求。我朋友父母不堪对方的逼迫,且又近年关,于是就离开家到外地暂住也是缓解压力,谁知二月初对方提起诉讼,将我朋友父母告上法庭希望能获得赔偿。(问题四:现在是他们先提出的诉讼是不是我们就不用请律师,要请律师的话这个诉讼费,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我朋友家经济情况又不是很好。我朋友和家人已为此事筋疲力尽每晚不得安睡,不知如何是好。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xig……(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09-02-2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