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4月14日和房东,中介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010年5月17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现在过户出了点问题。 合同写道: 甲(房东)、乙(买家我)双方确认,在2010年5月17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
我们买卖双方都自愿同意解除我们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愿退还买方购房定金,双方护不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改怎么合法解除?
二手房买卖已过约定房屋交接日期,买家尚未拿到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家,银行也接着放贷给卖家,买卖合同约定银行放贷后10天卖家和买家共同查看煤气水电交清物业费后移交房屋,但是由于卖家仍有房屋租赁合同将近还有1年时间,租客不愿搬走卖家也不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房屋不能交接。这种情况下,买家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卖家违约每超过一天收取千份之二的违约
前几日签了二房合同,共交了3万定金,中介监管2万、卖家收了1万;目前首付款还未在银行监管。 合同约定了卖家实收95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因为害怕赶上国五条规定的20%税收转嫁到我身上 如果现在解决合同,会有多少损失呢? 谢谢
前几日签了二房合同,共交了3万定金,中介监管2万、卖家收了1万;目前首付款还未在银行监管。 合同约定了卖家实收95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因为害怕赶上国五条规定的20%税收转嫁到我身上 如果现在解决合同,会有多少损失呢?
前几日签了二房合同,共交了3万定金,中介监管2万、卖家收了1万;目前首付款还未在银行监管。 合同约定了卖家实收95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因为害怕赶上国五条规定的20%税收转嫁到我身上 如果现在解决合同,会有多少损失呢?
想买一套二手房,二手房主和一手房主只是做了公证而没有过户,现先付订金,要签个协议还是买卖合同?
先付订金怕以后二手房主反悔不卖了,合同大概是什么样的内容才能保障权益?希望能有个约束效力能全数收回订金并拿到赔偿金。
我是买方,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了1万订金和1万中介费,还交了3千元契税。现合同已过期还未成交,中途因双方原因都延了时间都有错,但现卖方以个人名义来函解决合同。这函不经过律师有效吗?我交费用能退回吗?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卖方要求解除合同,要回房子
卖方的房子过户给买方,合同中没有明确银行下款时间,买方的银行贷款已经审批下来,由于银行银根紧张,房款时间需要等待,卖方可以申请银行撤回买方贷款要求,并要买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吗?卖方妹妹在银行,贷款从其妹妹处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