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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已过约定房屋交接日期,买家尚未拿到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已过约定房屋交接日期,买家尚未拿到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家,银行也接着放贷给卖家,买卖合同约定银行放贷后10天卖家和买家共同查看煤气水电交清物业费后移交房屋,但是由于卖家仍有房屋租赁合同将近还有1年时间,租客不愿搬走卖家也不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房屋不能交接。这种情况下,买家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卖家违约每超过一天收取千份之二的违约金,超过交接日期7天后可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可否按照合同处理,还是有其他方式解决。请教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bbfot……(上海)
提问时间:2013-01-16 23:2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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