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急需您的帮助。 内容介绍:单位无权直接聘用外来人员,故通过一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即本人与劳务公司签订两年合同2010.9.1-2012.8.31。工资实际由单位发放,但工资表是以劳务公司名义制定。自2012年合同到期至今,单位一直未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期间本人与单位是直接劳动关系),但保险(五险)一直在交。单位曾提过有时间把合同补签了,即补签2012.9.1-2014.8.31。对此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的帮忙解答。 1. 合同超过一年未续签,应该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拒绝补签,是否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且如果单位到八月份就不再聘用本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赔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 2.如果补签,到合同结束时,是不是意味着对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权利的放弃。也就无权要求这些了。 3.本人已怀孕四个半月。预产期是七月底。即使补签了合同,到期后,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在哺乳期内,单位还应继续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对吧?如果没有补签,哺乳期结束后,单位想结束雇佣关系,是否还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律师的帮助,做到心中有数。谢谢!祝您好人一生平安!
合同到期1年未续签,现公司要求补签原单位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并从13年1月1日起改签订另一合同(
我与单位合同是11年12月末到期,未续签继续工作到现在,现单位让我补签12年1月到12月的合同,并从13年1月起签订另一单位合同为期2年(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都不一样,可大家都知道其实是原单位的另一注册,属于同一个老板的),如果我补签原合同并签订了新单位合同,那么在新单位合同未到期内提出辞职,会有什么问题
租房合同到期了,但是没续签,交了房租(有房东的收条),房东要求我们今天搬出去,我们该怎么维权.
合同2012.1.9-2013.1.8到期的,是半年一付,由于自己住不到几个月今年就没有和房东续签租房合同。想到自己的房子不能马上住进去,又给房东交了3个月的房租款.当时房东给了我打了个收据,租期是2013.7.8——2013.10.7 . 现在房东要卖他的房子,不想租给我们了要求我们马上搬出去,请问我们是必须要搬出去吗?收据有法律效应
我们是2009年,招聘于鞍子山乡派出所。至今也不给签合同和交保险,工资也是当地最低标准,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合同到期个人不想续签,想要求公司把未交纳够的保险和公积金补交?
本人合同将要到期,不想在续签了;但是保险和公积金公司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给交纳,如果我合同到期了,我还可以通过法律来要求公司把未交纳的部分给我补交上吗?
我家小孩也是这种情况,与人才雇员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日是2013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已经2个多月了,用工单位至今没有提出续签合同的意向,孩子做了心里不踏实,我们能否和用工单位提出续签的要求?如果孩子现在提出辞职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是吗?请律师帮忙解答。
我在单位工作十年了,合同到期了,现在单位不续签合同了,请问,单位该怎么付赔偿金给我
我在单位工作十年了,合同到期了,现在单位不续签合同了,请问,单位该怎么付赔偿金给我。
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求换岗,我不同意,之前有岗位工作协议。我怎么维权?怎么申请补偿,谢谢
请问,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6年,6年中单位没有给过任何处分什么的,现在单位不跟我续签合同,我怎么要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