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单位的文员,我们这个单位的文员大概有40个,以前都签了长期劳动合同,前天单位突然让所有文员去重签合同,说以前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应,现在的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才改签的,但是其实内容大同小异,但是甲方不是我们公司的名称,而是改成了其他的公司,说是因为下达了文件,45岁以上的不能再继续在岗位上做事,所以为了我们,把我们改成从别的单位借来的员工,工资什么都不变,但是我们所有的文员没有超过30岁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早签,刚开始大家都不愿意签,但是最后都签了,我本来不想签,但是别人说随大流走吧,我就签了,只有大概3、4个人没有签,其中一个人被解聘,单位陪了他半年工资和失业保险(我们的工资大概是1100元每个月,不加两险),有几个人想把合同拿回去参考一下,(还有这个合同被改成了一年的有效期)但是单位不让,又拿回去了,以前的合同也是一样,虽然说是一式三份,但是一份都不给我们,所以请问这份合同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不能保障我们这些文员的利益?
合同不让拿走,不让照相,他们全部拿走了,没有给我们,拿走改了,我们也不会记得,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签了合同了,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即使反悔他们也不会赔钱了吧?
这个待岗协议合法吗?如果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吗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要我签订如下待岗协议, 待岗协议书 甲方:长沙某公司 乙方:本人姓名(由A职员填写) 身份证码:123456789123456789(由A职员填写)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得待岗安置. 1.待岗时间:自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9日 2,待岗期间安置: 资源池参加培训,试岗学习, 3.待岗期间待
一年前帮一个哥们担保了3万块钱,签订合同好像是2个月,每个月利息是3000,应该是10个点吧。滞纳金一天是100元。我知道利息肯定不合法了,超的太多了,但不知道滞纳金是不是也太多,滞纳金好像是万分之5吧,所以感觉这个滞纳金也不合法。还有我们就签了2个月合同,但是那哥们还了 一年的利息,加起来都3万6千了,都超过他的
09年3月份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但因条件太差(对屋住了4个女孩儿,天天吵的要命……)所以现在想转租给别人,但房东提出只能租给女孩儿,所以拖了很久没有租出去,现在房东以我长时间没有回去住为由,要求我将钥匙交出,还说他帮我转租出去,但剩余租金+押金要扣除一半作为手续费,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下: 租房协议书 签定
自己买几台电脑,再租给别人,双方私下签了一个电脑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合法吗,有法律效益吗? 没有店铺,租时也没开发票和收据,只凭一个私下合同,这个合同合法吗?
今年3月份我 租了一个门面房。但是这个门面房不是房东租给我的是2手人转让给我的,再转让之间2手人不叫我 见房东不让我看和房东交易的合同。由于当时心急找房子头脑热就和2手人签了 一份合同。装让费给了2手人18000元。但过了几个月之后房东知道了他的房子被别人转让了【原合同写着不允许他的 房子被别人装让事后我 才知道
我2004年8月参加工作,当时企业有一个政策,新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借4万元用于购房,8年后归还,还有每年评一次青年希望奖,评上后奖励5000元,但是要到35岁后才能兑现,本人于2007年1月被评为青年希望奖,于同年4月向企业借款4万元,但是在我以前借钱的同事签订的合同都是要是提前离开单位,支付利息。但是我的合同是要是提前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到2010年6月10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变更,而且叫我把时间写在2009年12月31日前,我没办法只有签了。请问我现在想离职,该怎么办,能有补偿款拿吗(我是2000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在以前的合同都找不到了)?
入职过试用期后,公司没给转正,也没签任何合同。我要怎么处理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工作了快半年。没有签任何合同(口头约定是有,但不能当法律依据,所以就不说了。)。公司最近要辞退我,我有什么方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