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后一周就办完工作交接离开,但银行一直没给办离职手续,至今已经半年
2013年6月毕业后进了一家股份制银行,户口档案都在单位,在银行上班三个月后提出辞职,支行行长已经批准,上级领导未批。一周后交接完工作,东西全部归还并离开,但人事部说走一个内部程序,至少一个月以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让我等通知。至今已经半年还未收到通知(期间打过电话询问总说办不了),现在要考事业单位,如果我离职手续未办完是否不能参加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是未就业的应届生或者无工作的往届生)?我是否要求银行对我进行赔偿(辞职后找过其他工作但因为离职手续未办理的问题都没能就业)?
已经离职了 但是以前的直属主管一直拖着不交接 还让我为他继续完成工作
我在2011年12月25日邮件告知直属主管,并提出离职申请; 2012年1月10日书面申请人事,提出离职申请; 同年2月10日办理离职手续,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临走前,直属主管以招不上人为由,拒绝和我做相关工作的交接; 并要求要我再帮助她一周,我也同意了; 但事后,仍没有人和我做交接,并且要求我继续帮他完成工作;
在公司已经工作4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出要签劳动合同,本人不想签,提出离职,还可以申请经
在公司已经工作4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出要签劳动合同,本人不想签,本人主动提出离职,还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如果4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视为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已经过了申请经济赔偿的时效了?申请经济赔偿是不是应该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仲裁赔偿?
提出离职申请已经1个月,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安排人接我的工作,我怎么办
我是一名会计,8.22日提交的离职申请,直到9月末公司一直没有安排人接手我的工作。我10月份就没有去公司上班。请问我的行为是不是合法。因为10月份的税没有人申报,听说公司请了会计公司做了代理。公司会不会要我承担这笔费用。另外9月份工资他们没发我。我应该怎么办。
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到期未交接自动离开,现要求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吗?
两年前要从原单位辞职,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领导一直不给予批准,到期后也不安排人办理交接手续,就一直拖着我,但是我的新工作需要及时到岗,当时也是没办法,就没有交接工作,也没有要求公司开据解聘证明,直接回了老家西安。 现在因为新公司一直在催要我的前一份工作的离职手续,再者由于当时在青岛,住房公积金账
已经办理交接及辞职手续,离职证明也已拿到手,离开公司后,公司说有之前的资料没有整理完,不给发上个月工
这种情况 我要回公司把事情都做完么?我觉得我已经辞职了,各部门离职单都签字了的,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我申请仲裁能成功吗?
在公司已经工作8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劳动保险,现本人主动提出离职,还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
在公司已经工作8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劳动保险,现本人主动提出离职,还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如果8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劳动保险,是不是视为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除应补偿的劳动保险外,还能赔偿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
公司大裁员,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口头通知的当天就要办理好一切手续,我的工作没有一点过失过错。我已经办理好交接手续,他们现在拿着已经报账的一张借条问我要钱,借条是3万元的备用金,已经花掉两万多,发票报账了,结余的现金也给他们了。当天出纳不在公司,他们说找不到借条,人事部提出立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且
公司大裁员,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口头通知的当天就要办理好一切手续,我的工作没有一点过失过错。我已经办理好交接手续,他们现在拿着已经报账的一张借条问我要钱,借条是3万元的备用金,已经花掉两万多,发票报账了,结余的现金也给他们了。当天出纳不在公司,他们说找不到借条,人事部提出立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且
原公司所有的手续已经办完(工作交接,财务,人力综合等签字均完整),但是主管则以未提供工作交接文档为由不给签字,我已经按照要求提供了5版的离职交接文档,但是主管仍然不满意(并不告诉我哪里不行)。我已经离职一个半月,而且已经在新公司上班半个月,而新公司因顾及我与原公司有否劳务纠纷而无法给我办理入职手续。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提出辞职,未接受,年前辞职年后换工作,原单位不承认辞职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和原单位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继续工作3个月后提出辞职,未接受,最后在年前辞职(没有书面的辞职报告),年后用两天交接(工作年前就做完了,手上没有未完成的事情),第一天交接得差不多了,又让第二天再去又说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不能办离职证明;这个时候已有新的单位,要求第三天必须报道。现在在新单位工作,但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