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问题是否附合未给予劳动保护,可否适用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人所在工作场所长期接触去渍油、助焊膏等化学有毒有害物品。但班我从未主动给我发过防护口罩和防毒工具。这样属于劳动法第三十八(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吗?我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吗?
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劳动者不愿继续与用人单位续约。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予劳动者补偿?请根据新劳动法的条理规定给我答案。谢谢!
请问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职工
请问,用人单位当初因为顾及其职工将来可以谋求其他职业时能不受本单位的影响,但其实该职工屡次违纪违规,精神不稳定,单位考虑重重不想与其纠缠下去通知其职工本单位将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没料到职工三番五次到公司大闹出口辱骂以及出手人生攻击,顾公司最终以屡次违纪违规为由开除该职工,不知是否合理,本公司需
我是(被迫)主动辞职,并且写了辞职申请,原因写的是“个人,家庭及多种原因,综合因素”“望予批准”; 所谓被迫主动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诸多违法之处,包括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加班费,劳动条件和地点发生重大改变(从北京办事处到外省集团总部),都可以证明。并以欺诈手段签订了虚假合同(工资数不对能
在一个生产鞋子的公司私自帮助别人生产两双鞋子有没触犯到法律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结算工资
在一个生产鞋子的公司私自帮助别人生产两双鞋子有没触犯到法律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结算工资和予以其它赔偿
用人单位以情势变迁为由,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劳动者办清交接工作后立即离职。 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我在某企业工作5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家有急事,向该企业申请了辞职,需要当天辞职当天走人,可是该公司规定要扣除一个月工资,可我只上了半个月的班不够扣,还需要交214元给该公司才能解除合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我已经离开该企业一个多月了,我怎样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需告知单位才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由于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我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劳动仲裁说由于我没有提前告知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故对我提出的经济补偿的要求不予支持,如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需告知单位才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由于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我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由于我没有告知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故对我提出的经济补偿的要求
以下问题可附合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所在的公司有一条不合理的规定, 1 就是上白班的员工在上午吃饭时间11:00-12:没有电子公文不能外出公司。员工在这一段时间内外出,被公司自订的厂规处罚。试问劳动合同约束劳动者在上班时间的行为,下班后员工是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啊!而且我国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