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是一家股份制集团旗下的一家分子公司,我在我们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被另外一家企业收购了,现在公司给了我二条路:1、按照实际工龄,给我赔偿金走人;2、重新安置到集团旗下的其它分公司,但是必须解除我现在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与新安置的分子公司重新签订短期合同;请问您:我该怎么办???谢谢您
我在暑假中旬因找不到兼职,冒充全职与一酒店签订了劳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她怕我真是做暑期工的,就在劳动协议里加了一条:如只工作了一个月就不给那个月的工资。然后让我签字,我签了。如果我做完一个月后,按照试用期辞职,她会给我工资吗?劳动法承认那个协议吗?救命啊!!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已经拿到毕业证书了,公司说我们没有工作经验,先实习一个月,然后试用期两个月,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原人事局劳务派遣公司合同要改签??我该不该签后果如何??
我是在事业单位干了十年的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是年底,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原来人事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并了让我改签三方协议把原来我和人事局的劳务派遣的关系变成和劳动局劳务派遣关系,签了不知道后果怎样?以前的法律责任转移,会给以后的劳动(司法)纠纷带来麻烦吗?
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工作三年了,我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需告知单位才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由于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我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劳动仲裁说由于我没有提前告知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故对我提出的经济补偿的要求不予支持,如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需告知单位才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由于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我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由于我没有告知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故对我提出的经济补偿的要求
我在呼和浩特、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单位一再拖欠
我在呼和浩特、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单位一再拖欠工资、如果起诉的胜算有多少? 事情是这样的、这家店的合同到期了、现在也停业了、老板让我们在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