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我从甲那租了个门面。租期为一年。写的是租赁合同,而这个房子是甲从政府那租的,并且甲经过了简单装修,同时他涨了我五千房租。我租过来后在原来基础上进行了精装修,并购置了一些需要的设备电器等。 由于我后来要去外地,在租过来三个月左右将店铺转让给了乙,转让费为5万,转让合同上写到“转让费包括有所有装修费用以及店内所有设备设施。”当时因转让,我和乙结识后在他后来的经营过程中,我为他提供一些货品,存在着一点合作关系。而为了避免麻烦,我找来了甲,说了我和乙为合作关系,但是乙为主要经营人,她说了算,所以把原来我和甲签的合同拿来重新打了一份,乙和甲重新签了租赁合同。现在甲说政府要涨房租,而他自己也想把房子要回去自己用,乙就不答应了,乙让甲赔偿一些装修费用,甲不同意。乙说既然这个房子是他从我这转让过去的,而转让费包括所有装修费用,那等房屋到期后,乙就会把所有东西都拆走。而这拆走的装修中有些东西是甲装修的,甲表示不同意。于是他们将矛头指向了我。可是我现在早已不参与经营,并和乙有转让合同。甲和乙说我无权转让。但是我转让的是我租期内的,并且转让费用大多包括的是装修费用设施设备费用啊。现在已经已经一年多过去了,他们已经在我之后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了。现在说我无权转让,并且转让费贵了,让我退点钱,有依据吗?顺便帮乙问一下,乙现在房子快到期了不租可以要求甲补偿装修费吗或者找我补偿吗?
律师你好: 我是上海本地人,去年因公司效益问题与公司结束合同,后于2009年11月份,准备在当地自己开店,11月8日,找到了自己感觉还可以的店面,后和当时的"房主"[注:现店面的使用人,不是房东]商谈决定以4万元的转让费及每月2500元的房租,将店面转让于我,当时我提出要求见房东,我们3人同时在场签署合同,但他说房东近期可能不会过
各位专家好;我租了一间十几方车库经营服装。签了五年合同才好好装修。当时房东没有出具房产证明复印件,合同上注明我可以转让转租收取下一任租客转让费,但没有明确需经房东同意方可转让,因身体不好现我租给其他人经营,签了一年合同,做了三个月需办理营业执照但房东以我没经她同意转让不肯出房产证明,现下任租客以我提
我于2010年11月9日在宁夏银川租了一个150平米的两层营业房,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主要经营美容减肥还有送水站,装修是我的。由于房东和开发商之间的房款矛盾,开发商让有关部门在10月9日给与停电至今。我现在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问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姐姐在江苏泰兴租了一间民用房,做生意,第一次租没有签合同,中途由于房东的原因,退出了; 过了一段时间,房东又找到我姐夫,要他租他的房子,这一次,姐夫签了三年的合同,到明年年底到期,可是,我姐夫与去年过世了,房租费一直是我姐给的,今年的房租已经早就交给房东了,合同规定一年交两次, 前一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我是业主,我将一套房屋租给一个住户,签订合同中没关于转租问题的约定,现在我发现他没经我同意私自转租此房,我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我们在合同中有关于双方如果中途退租或者提前收房需要给对方一个月租金做为补偿,我解除合约是否否需要赔付他
你好,我描述下我的问题: 我(乙方)在2011年4月2日与门面承包方即是房东(简称甲方),签定了一年的门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2年4月1日.我说明下,所在的门面的最终拥有权是市粮食局单位的,不属于个人的.甲方与粮食局签定的承包合同在2011年12月31日将终止.我也是在4月2日那天从之前的商家手中花了五万元转让费租赁下
本人于2008年5月从人手中转让得来汽车站7号门面做经营之用,当时是 转让费用包含半年房租合计18480元,半年房租为6000元。现因生意不好想转让门面,但是房东不允许我 转让,请问如何解决。
1、房东在2013年3月23日的门面租金,并未与租房人协商,而门面租金是合同上注明的是以门面2、3家面积相当的随行就市。现房东将上诉法院请求解除2010年-2018年8年房屋租赁合同。 2、此纠纷是因为房东在2010年3月23日将门面转让给租房人。由于2012年租房人将门面转让给他人,对方没有钱接门面,当时对方交了20000元定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