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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屋租赁转让纠纷

门面房屋租赁转让纠纷 一年多前我从甲那租了个门面。租期为一年。写的是租赁合同,而这个房子是甲从政府那租的,并且甲经过了简单装修,同时他涨了我五千房租。我租过来后在原来基础上进行了精装修,并购置了一些需要的设备电器等。
由于我后来要去外地,在租过来三个月左右将店铺转让给了乙,转让费为5万,转让合同上写到“转让费包括有所有装修费用以及店内所有设备设施。”当时因转让,我和乙结识后在他后来的经营过程中,我为他提供一些货品,存在着一点合作关系。而为了避免麻烦,我找来了甲,说了我和乙为合作关系,但是乙为主要经营人,她说了算,所以把原来我和甲签的合同拿来重新打了一份,乙和甲重新签了租赁合同。现在甲说政府要涨房租,而他自己也想把房子要回去自己用,乙就不答应了,乙让甲赔偿一些装修费用,甲不同意。乙说既然这个房子是他从我这转让过去的,而转让费包括所有装修费用,那等房屋到期后,乙就会把所有东西都拆走。而这拆走的装修中有些东西是甲装修的,甲表示不同意。于是他们将矛头指向了我。可是我现在早已不参与经营,并和乙有转让合同。甲和乙说我无权转让。但是我转让的是我租期内的,并且转让费用大多包括的是装修费用设施设备费用啊。现在已经已经一年多过去了,他们已经在我之后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了。现在说我无权转让,并且转让费贵了,让我退点钱,有依据吗?顺便帮乙问一下,乙现在房子快到期了不租可以要求甲补偿装修费吗或者找我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58(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02-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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