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决定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双倍工资和保险,但是有些问题不明白,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请问那满一年以上的也只能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吗?我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
您好!请问1、公司因不签订劳动合同,付双倍工资的情况,不是单单实得工资额*2这么简单算法吗?若不是请问理当如何计算呢?我的工资是月薪2500,发工资时工资表的以900底薪+伙食补贴+津贴等分配,双倍工资支付底薪的双倍吗? 2、我财务主和,辞急工离职的,没得到老板认可,我就跟新来的会计简单做了交接走了,现老板以交
9月份 出勤8天 工资800 实发213 10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1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2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月份 全勤 工资1500 2月份 24.5天 工资1225 未签订劳动合同 2月份工资至今未发 请求仲裁 怎么计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是按照扣除保险和税后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请问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是按照扣除保险和税后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我们是一家餐厅,前段时间我们店换了10个厨师,来的时候他们不愿签合同,要求将保险及加班等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他们,承诺在离开时写个书面手续给店里,店里考虑到用人比较急,就答应他们了,他们在离开时也兑现承诺,在结清所有工资后,他们和店里签了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劳动保障方面已经没有任何争议。但现在他们又到劳
我于今年2月23号进入公司上班。公司至今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也是按现金方式发放,也没有厂牌只有公司所发的工作服。现在我应该做做哪些取证才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
我2008年10月18日进的公司,公司2009年5月1日才给签的合同,合同到2010年4月30日到期,我于8月6日书面通知公司,我提出因为公司长期克扣我加班费和未给 续签合同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请问2008年10月18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能仲裁到吗
我们07年进单位,单位一直不跟我们签合同,直到2010年5月才跟我们签定了合同,现在一个同事被单位无故调岗,去干体力活,但他身体有病,干不了.他想到劳动仲裁申诉,讨要08年2月至08年12月的双倍工资和要求撤诉单位无故调岗的决定,不知是否可行. 他有医院开的证明,证明干不了体力活.
上述案例不签劳动合同赔偿10个月双倍工资33万余元,不扣除实发工资吗?月工资1。67万元,16700*2*12=33000余元。
我现在的工资标准时2800元,由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800元组成,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来计算的,我们是单休,在算周六、节假日加班时公司是这样算加班工资的:=1000/21.75*2 这种只拿基本工资算加班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