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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和保险的补交问题?

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和保险的补交问题? 由于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决定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双倍工资和保险,但是有些问题不明白,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请问那满一年以上的也只能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吗?我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
2、保险没有交的一定要补交吗?能否想公司索要没交保险的赔偿(如一个月赔偿多少多少钱),不补交保险?
3、双倍工资和加班费的计算的基数是多少?我的工资是1500。工资单上写的850元的基本工资加上生活补贴为工资总额1500元。
4、哪种情况下才能拿到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公司没签合同没交保险 能索要经济赔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fcx6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8-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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