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共有财产,我附条件赠与给孩子,前妻擅自全部给孩子,我想要回部份,请教咯?
1:几年前,我离婚前几天,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约一半,协议分给了我前妻和孩子,我自愿放弃。然后由我和前妻实施监管“(无论法律意义上属于谁所有)”。协议是这样规定的:“当孩子22岁时归还给孩子总财产25%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28岁、33岁、40岁分别归还25%”“在此监管财产归还之前,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动用此财产”。 2:分给孩子的财产实际上在前妻手上掌管。孩子现在24岁,现在有门市由前妻擅自改名为孩子的,住房前妻擅自卖掉了,股权改名为孩子已经变现,前妻则声称把余下现金交给孩子了,但拿不出银行存取款证据。 3:我想起诉,将应当支付的20%外的部份,拿回来。以前妻违约要求按约执行,然后要回来,请教各位大律师,我这官司能胜诉吗
我的父亲以前结过婚并且有一个孩子,后来与我母亲结婚之后生了我,之后因感情问题与母亲离婚,法院判决财产一人一半,我跟母亲,父亲与前妻的孩子跟父亲,请问我父亲与前妻的孩子可以分我母亲的财产嘛 如果我母亲有遗嘱说,她的所有财产全部归我,那父亲与前妻的孩子还能分嘛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前用共同财产9万元为孩子上了一份分红型保险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前用共同财产9万元为孩子上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在离婚协议中做如下约定:1、当抚养费不足时,应先使用保险每2年返还的生存金及每年所返还的红利进行支付,如仍然不足,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2、男女双方以XX(前妻)为投保人,XXX(孩子)为受益人购买XX公司XXX保险一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前用共同财产9万元为孩子上了一份分红型保险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前用共同财产9万元为孩子上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在离婚协议中做如下约定:1、当抚养费不足时,应先使用保险每2年返还的生存金及每年所返还的红利进行支付,如仍然不足,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2、男女双方以XX(前妻)为投保人,XXX(孩子)为受益人购买XX公司XXX保险一
家财在离婚前,立了一个三方协议,将财产分给了夫妻一方和孩子,给孩子一方设有给付条件,我想要回财产。
1:分家财的三方协议中的三方,是夫妻和孩子。但给孩子那份是设置了支付条件的,条件是孩子的年龄,当孩子在22岁时,支付20%,其后每6年付20%,到孩子40岁时,付完。 2:孩子现在23岁,我已经支付了名义上属于我的全部财产给孩子。大部分财产在前妻处,我前妻则声称把她手上管理的应当按规定年限支付的,已经全部给孩子了
当初我在1990年对前妻提出离婚,判决如下,房屋两栋,新屋一栋和街上旧屋一栋{三件}的一半归被告所有,另一间半归原告所有,旧屋属被告的一间半,原告在世前,被告自愿让给原告居住或出租,如变卖和国家征用时,其旧屋一栋价款的一半归被告所有。现在因为我想把房产证上改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前妻也自愿给我,请问需要走哪些
我是男方,想离婚,孩子现在一周,如果孩子归女方,断绝父子关系是不是可以不给女方财产和抚养费,如果想要
我是男方,想离婚,孩子现在一周,如果孩子归女方,断绝父子关系是不是可以不给女方财产和抚养费,如果想要孩子。那要怎么办
家庭共有财产中我的部份,附孩子年龄条件赠与给孩子,并实行监管,前妻却全部交给孩子,我想要回,可行吗?
1:几年前,我离婚前几天,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约一半,协议分给了我前妻和孩子,我自愿放弃。然后由我和前妻实施监管“(无论法律意义上属于谁所有)”。协议是这样规定的:“当孩子22岁时归还给孩子总财产25%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28岁、33岁、40岁分别归还25%”“在此监管财产归还之前,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动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