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在离婚前,立了一个三方协议,将财产分给了夫妻一方和孩子,给孩子一方设有给付条件,我想要回财产。
可以将财产要回自己管理,具体情况得看了你们的协议的约定才能确定。如果你们的协议是离婚协议,性质上就不一样了
1协商处理的
2可以不用支付的
3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给孩子是赠与,未履行赠与协议的,赠与人可以反悔。
你可以要回来自己管理。
约定给孩子的是附期限的赠与,除公益性赠与外,赠与交付前可以反悔。
你在支付了名义上属于你的全部财产给孩子后生活状况如何。你是如何支付的,如是产权过户?现金支付等等?建议具体来电咨询。 我的补充: 2013-12-19 10:43
只是签了协议,你们现在办理离婚手续了吗?
你的1,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执行;
你的2,你说的大部分财产在你前妻处,这个大部分财产是你们分家协议后分给你前妻的财产,因为已经发给她了,你没有权利向她要了,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时间给孩子,如果是你们分家协议前的财产或者说这个财产中也包含了协议中你的财产在内,你就可以主张权利;
你的3,如果你的前妻有违约行为,你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否则没有胜诉的希望。
建议带上材料与当地律师面谈
尽量协商解决为宜,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