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做建筑的,挂靠其他公司的,工程项目经招投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因合同来回邮寄时间上来不及,就按公司邮寄来的合同一模一样拉了一份,自己私刻去签订合同了(注:邮寄来的合同上有公司盖章,而且和已经签订合同内容一样)。现在公司就这事情起诉我,我想问下就这个私刻公章,我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向这种私刻公章罪一般怎么判?
某建设单位因工程建设期长于工程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期,现工程准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必须有监理单位的公章才可验收。而监理单位以工程延期为由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延期监理费,因索要未果而拒绝盖章。建设单位情急之下私刻了监理单位公章完成了工程验收,请问建设单位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了没有。如果有该怎么处罚
我公司更改法人后就更换了公章和财务章,公安机关也出具了相关缴销证明。更换前的章是老章,没有数字,更换后的章是新章,有数字的。现在公司被别人起诉了,原告向法院出具了三张借条,一共四十万,三张借条都是公司原法人签的字,而且还加盖了原公司的老章。但是,其中两张借条上的日期写的是公司换章之后的日期。因为原公
分公司负责人自己另行私刻了分公司的公章,并用此章同钢材商签订了买卖合同,所购钢材也确实用于工地,后来钢材商同分公司对账时,分公司签署了一份欠款协议,在协议上分公司负责人亲笔签了名也加盖了私刻的公章,另外,分公司负责人还为此欠款提供了个人保函,现在由于钢材款未能及时支付,钢材商把分公司诉至法院,请问作
分公司负责人自己另行私刻了分公司的公章,并用此章同钢材商签订了买卖合同,所购钢材也确实用于工地,后来钢材商同分公司对账时,分公司签署了一份欠款协议,分公司负责人在此协议上亲笔签了名也加盖了私刻的公章,另外,分公司负责人还为此欠款提供了担保,现在,由于钢材款迟迟未能支付,钢材商将分公司诉至法院,请问,
某建筑公司承建某业主,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后将工程转包给某个人(下称实际施工人),并签订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要求实际施工人自己招聘人员成立工程项目部,并承担建筑公司所有的合同义务(打保证金、交纳各种费用),建筑公司只收取百分比的管理费。实际施工人在运行过程中许多业务需公司盖章,但公司顾虑怕承担责任,凡是
1家私企,私刻多家企业,包括银行,公章,财务章,从事投标,围标等活动
1家私企,私刻多家企业,包括银行,公章,财务章,从事投标,围标等活动,这个该举报么?他们犯法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