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于哺乳期,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想要其提出离职。或者以以下两个方案解决。一、给员工放长假直至哺乳期结束,以法律规定的放长假的工资为标准发放;二、员工回公司上班,但降职降薪。这两个方案是否都违法了?若违法,还有其他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站在公司的立场呢?有没有什么可以两全的做法,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法解决呢?
还有,除了公司停产停业,可以放长假外;还有没其他法律有涉及到放长假的呢?
我的产假8月28日到期,由于当时没有找到人帮我带孩子,所以向领导提出再请假3-6个月(口头的,没有书面假条),领导不同意(也是口头的),说最多再请一个星期的假。 于是我给领导说,如果这样的话我干脆辞职算了,领导同意了。 一个月后我到公司交辞职报告,公司让我交纳1800元的司服费用,我不同意交,公司领导就不
员工哺乳期个人提出辞职,公司有风险吗?若后续硬推脱说公司强迫离职,公司需承担责任吗?公司书面辞职报告有效吗?
在公司工作5.5年了。与7月份产假结束后上班,哺乳假期因感冒发烧请了4.5天病假,病假都有医院病假证明,都经部门经理同意的后批准的。假后公司管理部以病假天数多,说员工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原工作影响工作为由,要求调离原岗位,要求员工做清洁工作,员工不同意,公司知道在哺乳期不能与以开除,又不想让员工做,便向的想让
我是做人力的,员工合同到期,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能及时续签,现在公司想要辞退,但是合同已经到期一个月
我是做人力的,员工合同到期,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能及时续签,现在公司想要辞退,但是合同已经到期一个月。如果公司辞退该员工,我需要负责任吗?辞退产生的的费用需要我承担吗
公司以公司内部施工档案不齐为由,不支付已辞职员工工资,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12月10日办理离职,并按公司规定完善了公司内部施工档案(此档案只用于公司内部保存),同时有业主、监理和本人所供职公司三方签字盖章的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以及工程本身都已通过验收并且工程竣工验收单上有三方签字盖章。但是公司以内部资料尚有不全为由拒不支付11月份和12月1日至10日的工资,怎么办
在公司工作半年了,与公司没签合同,同时公司答应转正后买社保,但没有买,现在我提出辞职,想马上走,同时想让公司把压的10天工资结算给我,但领导以拖的方式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我2013.10.18日来公司上班,试用期为一个月,现在是2014年1.10都没有给买保险,也没有说转正的事,(一直找理由在拖),合同一直也没有签。我现在还在哺乳期,请问我这个情况,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现在在哺乳期间,因小孩无人照顾,向公司提出辞职要多久时间?如果辞职1个星期走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现在在哺乳期间,因小孩无人照顾,向公司提出辞职要多久时间?如果辞职1个星期走,公园扣除急走钱500元是否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