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后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否则将扣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么
我们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最新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后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不满一个月要交违约金,是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么
公司不出通告,实然降低了缴纳社保的标准,这样合法吗?请问社保是基本工资还是基准工资?
基准工资2300(含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800),之前社保都是按基准工资2300缴纳的,现在降低缴纳费用为1680,公司也不发通告,觉得很突然,这样帮职工降低了缴纳社保费用,合法吗?
我去年6月进的公司,今年1月份公司领导说签了合同就买给保险,不然不给买,于是我就签了合同,7月份因工资问题我申请了辞职,公司领导说我签了合同,申请1个月后才能辞职。8月7号,别的工友已经发了6月份的工资(我们公司都是拖1个多月才发工资的),我的却没有发,所以我找到了公司董事长。公司的说法是:公司有规定,签了
我离职后公司以我工作上没有做好为由不发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个小公司做财务工作,由于家里有事我按照公司规定正常提出离职并做完了交接工作,走之前还没到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我想着到发工资时会发,所以没想那么多,刚走的第二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工作上有点小问题,我就回去看看,确实是我的工作疏忽,但我最后解决了,有过两天公司发工资了,却没有发我的,说是我工作有疏忽,
因为上班期间带手机,触犯公司规定,被罚款100元和没收手机1星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今天早上,11点00分的时候,突然间手机的闹铃响起来了。我自己吓了一跳。急急忙忙的跑出营业区,关掉手机后把手机放进储物柜。就立即回到我的工作岗位。 当我回到岗位时,上司说要罚款100元和没收手机1星期。晚上下班的时候,还给了我一张处罚单。让我签字。当时我有犹豫了一下。为了避免影响别的同事下班。我就在员工签名
准备进入试用期三个月最低工资1500没有四金的公司,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是个应届毕业生,我准备进入一家试用期给我三个月,工资为1500,没有四金,试用期结束才签转正合同的底薪+提成的公司,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公司给交了四险,但交的是外省的,本人工作场所在浙江温州,但社保却交到广东清远社保局,社保卡也没有,啥都没有,每月就从工资里扣钱,这合法吗?
公司进行新的工资架构调整,将我们的500元岗位津贴取消了,同时还要求我按原来的工作进行,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我们是消积怠工,不给这任何经济赔偿,样公司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