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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去年6月进的公司,今年1月份公司领导说签了合同就买给保险,不然不给买,于是我就签了合同,7月份因工资问题我申请了辞职,公司领导说我签了合同,申请1个月后才能辞职。8月7号,别的工友已经发了6月份的工资(我们公司都是拖1个多月才发工资的),我的却没有发,所以我找到了公司董事长。公司的说法是:公司有规定,签了合同才能给买保险,我签了合同给买了,现在我提出辞职,那么按公司规定要收回给我买保险的钱,所以扣发我6月的工资,我想问问这样是否合法?同时,我要回了我1月份和公司签的合同,发现签的两份合同里,公司只在一份合同上盖了章(留在了公司),另一份并未盖章被我拿回。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谢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wcw19……(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3-08-07 13: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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