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0月19日在市医院动完手术,于29日转下级县医院换药拆线后续工作.转院时,经常规检查。情况尚可.在县医院住院期间.因伤口有脓性分泌物溢出.医院用头孢类抗生素做消炎抗炎处理.于11月6日首次出现红疹.医生建议买皮炎平来檫抹.7号皮疹并未好转.8号清晨开始寒颤,并开始发热.体温达到40.2度.并伴有呕吐,全身红疹.医院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继续用药.并打退烧针.要求家属以物理降温的方法来强行退烧.无果. 9日,因为高烧持续未退。医院要求家属用乙醇稀释。檫抹动脉穴位.傍晚时分,医院重新鉴定为病毒性感染.并开消毒液消毒。再并未做其他任何处理.10日,因为高烧持续未退,医院怀疑是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烧.在晚上8点许进行血常规检测。与29日入院时检测结果对比发现.白细胞,血小板等细胞明显下降。医院怀疑是癌细胞转移或急性造血系统障碍.当时家属问过医生,是否是因为药物引起的高烧与过敏.但是医院坚持认为不可能.说进院时做的皮试为阴性,不可能过敏.11日,医生要求转院,去市医院做骨穿检测。患者家属联系了上级医院。医生于下午许,又告诉家属,说检测报告可能不准确。要求从新做个检测.12日清晨抽血化验。检测结果发现,情况越来越差。在发生高烧不退,皮肤过敏。医院除要求家属使用物理降温法外并未采取任何措施。病人因情况越来越差,于13日清早转市医院治疗。在市医院确诊结果为,重度药物性皮炎。并伴有中度药物性肝损伤. 出院后,病患与家属到县医院要个说法。县医院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现在,我们想要一个说法,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获取了。所以想咨询下律师。在上述情况中,医院是否有过失行为。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患者明显的药疹。医院并未发现,高烧时,除物理降温外,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导致现在患者肝功能损伤等一切并发症医院是否应该负责后期治疗?
今年3月29号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发现不能走路。去上海华山医院检查结果L2神经损伤明显。现在平地能走一小段很慢。在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医院没有过错。可现在都九个月了腿每天都疼特别是晚上。走路还是不方便。上厕所要人搀扶才能蹲下。医院说鉴定结果他们没有过错就没有任何责任。是不是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请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办法》在宝安法院得不到执行
粤高法[2011]56号《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办法》已经于2011年11月17日试行,为什么我的2012年2月20日起始的医疗损害案在宝安区法院还分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来区分鉴定,而不是按新办法规定的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而且宝安法院还判定由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2013年度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拟入
我父亲在给村委会工作时不幸身亡,双方因补偿纠纷立案,在法院进行辩论过程中,村委会说安排工作是他们给农民的帮助,是为了照顾农民,但实际情况是农民的土地被征用(这里不清楚是公家还是村委会征用)村里盖了大量的工厂厂房,而农民每年只能得到极少的补偿款,因此村委会才给安排工作。请问这种理由会对法院判决造成影响
您好,我有些相关民事纠纷想请教您:我在公司所在大厦上班期间,(下班时间为17:30,我是在17:37分从卫生间返回办公室的路上)因物业保洁没有将楼道地面的水擦拭干净且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滑倒,造成骨折,我要求其赔偿相关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物业竟然拒绝赔付相关误工费。其间只是派了所谓的两个工作人员来安抚
去年5月末输液过敏,病情严重,辗转多家医院,住院四个月,出院后一直服药,定期复诊,现仍未痊愈。我想问: 1、现在过了一年多,起诉和医疗鉴定的时效过了吗,如果过了我该怎么办? 2、诊所的负责人意外死亡,诊所也关门了,我能起诉诊所负责人的妻子吗(他妻子在诊所当护士、收银等工作)?
您好咨询关于两车相撞,经交警鉴定责任对方70% ,我方30%
您好咨询关于两车相撞,经交警鉴定责任对方70% ,我方30%,现在对方拒付修车费用,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我的朋友在电力公司上班,他们公司在乡里面进行农网改造的时候,要去杂,也就是砍树。然后电力公司就出钱委托村里面找人砍树,结果找的那个人在砍树的时候被树砸伤了,现在那个人要求电力公司和村委会都进行赔偿,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们电力公司有没有什么责任?如果有,那村委会有责任吗?是他们去找的人,我们给的钱。
关于房屋漏水,楼上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法院要求我们自行鉴定,并垫付费用,是否合理?
我是04年买的毛坏房,一层楼四户人家,我们是六楼,我和对门住户是平层,后面两户是全跃,跃到楼上,并且把我们的顶面,锁起来装修,算成是自己的花园。05年装修入住,一直未有漏水发生。但自从楼上装修花园,并且修建鱼池以后,房屋便开始漏水,开始是顶面正中位置,随后是侧墙,逐渐扩大,与楼上协商多次,未果,起诉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