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没有过错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既然没有过错,那就没有责任了。
按《侵权责任法》,医院对因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中虽然也涉及过错、及过错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但,该鉴定的性质主要是围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所以,本案中,手术中损伤腰椎-2脊神经,医院明显存在过失(过错的一种),该损伤与腿痛、行走不便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害(多支付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用、误工费等)
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没有过错那太正常了!如果医学会鉴定医院有过错就非常不正常了!医学会是怎么组成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本身在国内就是怪胎,自己人给自己人鉴定,能鉴定有错?
若需诉讼可联系本律师,专业承办各类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请将病历及鉴定结果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若确有过错,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L2神经损伤可能由于麻醉造成,在鉴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就医院的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详尽的分析,不能完全依赖任何鉴定机构为你说话,或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如果市医学会鉴定结果不服,就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