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屋漏水,楼上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法院要求我们自行鉴定,并垫付费用,是否合理?
关于房屋漏水,楼上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法院要求我们自行鉴定,并垫付费用,是否合理? 我是04年买的毛坏房,一层楼四户人家,我们是六楼,我和对门住户是平层,后面两户是全跃,跃到楼上,并且把我们的顶面,锁起来装修,算成是自己的花园。05年装修入住,一直未有漏水发生。但自从楼上装修花园,并且修建鱼池以后,房屋便开始漏水,开始是顶面正中位置,随后是侧墙,逐渐扩大,与楼上协商多次,未果,起诉至法院,他们以是房屋质量问题,不愿整修,不愿承担我们因此而装修楼上室内的相关费用。并要求我们自己垫付费用进行鉴定。所以想请问一下,这个鉴定是不是必须要由我们来做的?费用应该谁承担?房屋已经被他们进行装修改建过,是否也可以一律否认,然后要求我们进行鉴定,才能对其约束?因为现在就要求他们进行整修都困难重重,再多出鉴定费用,更怕是一出就收不回来。有没有相关法律可以约束他们?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六月茉莉(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3-11-11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