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里的试用期是6月1号到8月31号止,公司在9月10号组织了一次全公司的考试,只是针对上个月我们做的工作做一次考核,并且只是跟我们说考试有奖励部分,至于处罚没有公布,也没有说有处罚的消息,于是考完了他们自己划分了一个分数线,把我给开除了,说是公司劝退,让我在离职表那里填自动离职,我没有填。补充,在试用期期间,我优于其他同事,只因为我的上级做了错事,我被受到怀疑,并且试用期过了17天一直没有跟我谈签合同的事,17号当天突然的解雇我,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正当?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
公民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出现了伤亡事故(家里有2个孩子还有2个老人)怎么处理呢? 轻伤怎么处理? 重伤怎么处理? 残疾又怎么办? 或者是死亡呢? 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是2009年8月30日签的合同,签的两年到2011年8月,而且还压了我的毕业证。但是由于有一些事情我要辞职,我已经和校长提前口头上两个月就打过招呼了,现在走不了校长却说是我违约,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0年6月到一个私立学校上班的,10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昨天通知说被辞退了,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劳动补偿有哪些,怎么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