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2010年与江苏的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合同中约定劳动地点为:根据公司安排。 因为我是上海人,从2010年5月份至2012年9月份一直在上海办公;现在公司要求我每周去江苏总公司3-4。因为每周工作时间一共5天,出差3-4天是否属于劳动地点变更?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地点是否有效?公司是否属于变更劳动
两年的厨房承包劳动合同,只上了八个月的班,有其他老板投资入股,并换法人,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以组织结构变更为理由,单方要求终止合同,是否合理?需要给予什么样的赔偿?
我是部门经理,公司以组织结构将变更为理由,我部门的人依然保留,只是不需要经理,要求解除合同。我工作共10个月,合同签约3年。老板肯定我工作的成绩。上周告知,月底合同终止,给2个月薪水赔偿。是否合理?我应该怎样争取最大补偿?
我经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的是合同是40天全部手续办好,现在已经两个月了,都不没弄好,中介说是代款没有下来。迟迟拖,卖方和买方都很急,感觉中介说话做事没有按合同上来,请问这个中介中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应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签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于2008年4月和2010年4月连续两年和用人单位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每次都是两年。在2012年合同到期时又签订了一个两年的合同。当时我不知道已经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我这种情况,对于2012年第三次签的有固定期限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每月二倍工资? 在合同里有这样一句话: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我在外企工作,合同快到期了,但是公司要求我离开原部门,调换到另一个部门工作,否则不能续签合同。我暂时答应了,但要求在新部门有2周的试用期。请问: 1,如果我2周后,觉得新部门工作不适合,从而不答应调换到新部门,拒绝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法47条赔偿N个月工资? 2,公司要求我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我在幼儿园工作五年,几乎都是一年一签合同。今年6月合同到期,园方不续约了,但是也不明确说不签,只说考虑。我请她们尽快给我答复,到了7月13号我打电话问她们,她们要求我先参加“班主任考核”,并说所有老师合同都没签。我说考核和这个两回事,考不上我可以不做班主任,但要告知对我的安排。然后他们不断搪塞,还是要我
培训班未履行合同,考试前几天才告知未请来老师,因为太相信他们说的话,上完课考试一般没问题,工作也忙也就没抽时间看书,就等着培训班开课,报完班之后一直到考试前几天才告知未请到老师,成绩出来后不理想,我想咨询我能否要求赔偿损失?跟培训班也协调过,培训班说合同上没有违约处罚这一条一直不肯赔偿,只说退报班费
我们是住友轻金属下属子公司“伸铜所株式会社”在中国的分公司,去年公司说住友轻金属和伸铜所分立脱离关系,我们现在只属伸铜所。然后今年10月住友轻金属被日本铝业巨头古河斯凯吸收并购成立新公司UACJ,现在又说我们以后是UACJ下属子公司,公司更名为“日铝全综”。公司承诺工龄顺延,但是我们全体员工都要求公司买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