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公司是否应将入职时提交给公司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归还给员工
大家好,我是一名在苏州的打工者!本人2013年8月三十号 向公司申请离职,按照公司规定我应上班到9月30号。这期间 有中秋节(9月19)。公司今天(9月5号)发放中秋礼品, 可是工作人员拒绝发放我们申请离职员工的礼品,说按照公 司规定不给我们发放,请问这是否合法? 我认为目前我还是公司员工,应该和其他员工一样享
我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没有到期就自动离职了 公司还押了我一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是否能发我上个月工资
我是5月28号到公司工作的 每月26号发上个月工资 我8月份干完满勤然后打了辞职 9月份干了12天就自动离职了 9月初因为家里有事让我回家 公司不给假期 事情我都说明了理由 但是公司说我说谎 一直不给我假 今天因为交房租 我们主任说我不用来了 请问我还能拿回我上个月8月份的工资吗?
公司是否有权利,在我提交辞职报告以后,以事情未了解为由,不允许员工辞职
因在职期间帮公司签订了两个大单,现在资金已到了一半,还有一半资金对方公司短时间内无法支付,现我已提出辞职,公司以事情未了解为由,禁止我在一个月以后走人,而且还要留三个月保证货物如果发生什么质量争议,必须由我承担责任,由于我们是销售单位,如在职期间,业务达不到一定水准,还要克扣我的工资
员工离职前俩天,拷贝走了公司的一部分资料,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是做金融销售就是负责开发客户这块的,在重庆这边,是个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后面分公司要撤回,把人员都调动到上海这边,我和一个朋友在公司1年多时间了,最后选择离职,离职前俩天,拷贝走了公司的一部分资料,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怎么办?
员工离职前俩天,拷贝走了公司的一部分资料,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是做金融销售就是负责开发客户这块的,在重庆这边,是个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后面分公司要撤回,把人员都调动到上海这边,我和一个朋友在公司1年多时间了,最后选择离职,离职前俩天,拷贝走了公司的一部分资料,资料就是一些金融的学习资料,和一些简单的客户基本联系信息,现在也没有做这一行了,公司以此为由不发工
员工无意误删公司分配给其电脑上的资料,公司是否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呢?
具体事件如下: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实习在一家大型公司,毕业后来到一家十来人的小型公司,由于之前公司电脑移交资料有备份,移交后电脑清空(保密原则),或电脑转接是就告知内有资料要转移,暂时不要清理,之后分配给的电脑完全自行处理。 我刚到这家公司并未有人告知内有资料,且内部文件夹命名混乱,不知究竟哪些有
员工提前半年提出离职,公司能否提前辞退?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已经提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要给予赔偿吗?可以从提出申请当天过后30天内给予辞退吗?